白金海

白金海,出生于1952年9月,大学学历。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巡视员。2020年9月,白金海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0]

白金海,出生于1952年9月,大学学历。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巡视员。

2020年9月,白金海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人物履历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乌海市委统战部部长,乌海市委巡视员。

开除党籍

2020年7月26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海市委原巡视员白金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金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为一己私利公然违背党性原则,对抗巡视整改;组织观念淡漠,违规为他人安排调动工作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经济上贪婪,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生活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白金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白金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

批准逮捕

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巡视员白金海(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白金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3]

提起公诉

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巡视员白金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参考资料 3

  1. 内蒙古乌海市委原巡视员白金海等3人被提起公诉 - 国内 — - 新京报网
  2. 乌海市委原巡视员白金海被开除党籍 — 新浪
  3. 内蒙古乌海市委原巡视员白金海等人被决定逮捕 - 国内 - 新京报网 —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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