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学军,曾任江苏省荣军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1]。
工作经历
田学军曾在扬州市五台山医院工作,1996年起担任该院院长。2002年,他调任至江苏省荣军医院,担任院长兼党委书记。他在2000年左右被列为副厅级后备干部[2],但在2012年仍未获得晋升机会。在他的领导下,江苏省荣军医院实现了快速发展。
法律审判
2014年8月5日,田学军因涉嫌受贿罪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接受审判并被判刑。他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2007年至2013年间,涉及荣军医院康复医疗综合楼项目和残疾军人慢性病疗养大楼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过程。在此期间,他共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0万元[3]。
反思与感悟
田学军在2014年6月的一次公开演讲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他表示,作为一名农民的儿子,原本应该继承父母的优秀品质,但他未能将其转化为自我鞭策的动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变得脱离群众,私欲膨胀,甚至开始抱怨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对等。他还提到,尽管他曾参与政治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但法律意识薄弱,抱有侥幸心理,最终导致了自己的堕落。此外,他也意识到自己在处理事务时过于独断专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他能够随心所欲地行事。面对自己的错误,田学军表示深感愧疚,并决心改过自新。
后记
田学军在被查处后,虽然面临着沉重的惩罚,但他同时也感受到了一种解脱。他认为,将自己的问题坦诚交代,消除了内心的恐惧和担忧。他告诫其他人不要贪污受贿,强调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财富的重要性。同时,他也呼吁人们保持自律,以免重蹈覆辙。
主要论文
参考资料 4
- [忏悔录]田学军:认为搞点外快也是应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从“后备”变“前辈”不能算贪腐动因 — 人民网
- 田学军 — 现代快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 田学军 — 中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