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铿

王铿(1917年5月~2013年2月),男,河南省沈丘县人。 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杭州市委副秘书长,杭州市文教党委书记,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2013年2月12日19时35分,王铿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95岁。

王铿(1917年5月~2013年2月),男,河南省沈丘县人。 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杭州市委副秘书长,杭州市文教党委书记,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

2013年2月12日19时35分,王铿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95岁。

人物生平

1917年5月出生于河南省沈丘县。

1939年夏考入浙江大学师范学院史地系。

1941年到江苏盐城入抗大五分校参加革命。

1941年10月在新四军任教员、指导员。

194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6年2月在华东二纵任总经理、股长、副教导员。

1949年1月在21军61师183团任教导员、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

1953年7月参加抗美援朝

1958年9月任中共杭州市委副秘书长。

1960年5月任中共富阳县委书记处书记。

1960年8月任中共桐庐县委书记处书记。

1961年9月任中共富阳县委副书记。

1964年1月任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64年12月任杭州市文教党委书记。

文革结束后于1977年9月任杭州市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0年9月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

1983年12月离休。

人物逝世

王铿同志2013年2月12日19时35分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95岁。

遵照王铿同志生前意愿:不设灵堂、丧事从简。

2013年2月16日在杭州殡仪馆一号厅举行了王铿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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