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王遵训(1629年-1688年),字子循,号信初,又号浞庵,清初官员。河南西华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二甲第一名赐进士出身。选庶吉士,散馆改御史。为官清廉,以“匡维世道、康济斯民”为己任。官至户部侍郎。因张汧案被罢官。
相关文物
2020年,西华县奉母镇发现清举人王鼎泰夫妻合葬墓志铭,正文的撰写者留款为:“赐进士出身,户部右侍郎,前都察院协理院事左副都御史,太常寺卿,都察协理院事左佥都御史,通政使司左右通政,充乙丑科殿试读卷官,太常寺少卿掌河南道事,湖广道监察御史巡按陕西督理川湖茶马,辛丑会试同考试官,翰林院庶吉士,愚侄遵训顿首拜撰。”,即王遵训所留。[1]
主要作品
王遵训的主要作品有《纪数略》二十卷,《广数汇考》《馀清轩诗集》《击楫草》《疏稿焚余》《小窗杂着》《初学文资》《奏疏遗草》等。[2]
参考资料 2
- 西华县奉母镇发现清举人王鼎泰夫妻合葬墓志铭 — 中华龙都网
- 清史稿 — 微信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