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1985.09-1989.07,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9.07-1996.04,甘肃省联合大学讲师
1996.04-1999.01,江门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科员
1999.01-1999.07,江门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9.07-2003.05,江门市委办公室督查科科长
2003.05-2006.11,江门市蓬江区委常委,区委办区府办主任
2006.11-2007.01,江门市蓬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1-2009.11,江门市蓬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9.11-2010.01,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0.01-2010.04,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0.04-2011.08,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1.08-2011.11,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1.11-2015.07,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7-2016.04,江门市委常委,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免去职务
2016年4月,经广东省委批准,王积俊已被免去江门市委常委职务。[2]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21日,据高检网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中共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副厅级)决定逮捕。
依法双开
2016年12月15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积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积俊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员领导干部财物,涉嫌犯罪。
王积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积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 2
- 广东江门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涉嫌受贿行贿案被公诉 — 澎湃新闻
- 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被"双开"(图|简历) —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