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丽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

王爱丽

王爱丽,女,汉族,1962年3月生,黑龙江宝清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牡丹江林业师范学校数学专业大专毕业,辽宁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和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厅级),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爱丽现为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硕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社会学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社会学、家庭社会学。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宣传文化人才“六个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担任中国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活方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妇女/性别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委员,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省科顾委专家组成员,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学术职务。[0][1][2]

王爱丽,女,汉族,1962年3月生,黑龙江宝清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牡丹江林业师范学校数学专业大专毕业,辽宁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和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厅级),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王爱丽现为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硕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社会学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社会学、家庭社会学。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宣传文化人才“六个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担任中国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活方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妇女/性别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委员,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省科顾委专家组成员,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学术职务。[1][2][3]

人物经历

2015年12月,拟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4]

2017年8月4日,在第十八次全国皮书年会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爱丽作了黑龙江皮书20年:走向专业化的“六个路径”的主题发言。[5]

2019年11月,担任黑龙江省妇联第十二届常委。

2020年11月,担任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6]

2022年6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王爱丽的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7]

人物简介

王爱丽近年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主持国际、国家级、省级社科项目1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子课题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海林市子课题负责人),国家“八五”“九五”重点项目3项(2项副主编、1项社会篇主编);美中合作1项(中方第二负责人),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美国福特基金项目6项(负责人2项,3项为第二负责人);省社科基金1项,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归国留学人员资助项目2项;省委重点调研课题2项(第一执笔人)。

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12项,主要有: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1项独立,1项第二作者)、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1项独立,2项第二作者),中国社科院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副主编),中国社会学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在国家级、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研究报告60余篇,撰写理论文章百余篇。

王爱丽
王爱丽

出版作品

《当今中国婚姻裂变》,黑龙江科技出版社1995年出版。

《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中方第二作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出版。

《黑龙江省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副主编,每年一本),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0年出版。

《中国女性单亲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研究》,《改革开放30年中国婚姻家庭变迁》,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出版。

学术论文

《个体户生活方式对其婚姻稳定性的影响》《社会学研究》 (1990.6)。

《影响妇女社会地位的经济机制》《学术交流》 (1995.2)。

《分离.冲击.制导----现阶段我国城市婚姻变革》《学习与探索》(1995.4)。

《要加强对青少年“亚文化”的研究(摘要)》《当代青年研究》 (1997.6)。

《社会敏感问题调查的成功例证——“电脑问卷调查法”在“中国人的性生活”调查中的应用》,入选第36届世界社会学大会交流论文,社会学网转载(2004)。

《改制前后国有企业工人社会资本的变化——以黑龙江省T企业为例》《学术交流》 (2007.12)。

《黑龙江地域文化性格及其重塑》《黑龙江社会科学》(2007.5)。

《弘扬大庆精神,凝聚我省更好更快发展的精神动力》《大庆社会科学》 (2009.5)。

《中国女性单亲家庭:社会资本的弱化与发展》《学习与探索》(2010.1)。

《“大美大爱龙江”的内生动力与形象塑造》《学术交流》 (2012.7)。

《整合精神动力资源 再塑龙江文化之魂——我看“龙江精神”的建构》《学术交流》(2012.1)。

《凝聚正能量 赢得主动权》《黑龙江日报》,2013-09-30(007)。

《打好依法行政组合拳 创造亲商安商富商好环境》《黑龙江日报》,2016-04-13(003)。

《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理想》《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05-27(005)。

《重点回应群众关切 托住民生保障底线》《黑龙江日报》,2016-06-07(003)。

《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黑龙江日报》,2017-05-11(006)。

《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黑龙江日报》,2019-08-21(007)。

《关于促进我省更好更快发展精神动力问题的研究报告》(第二作者)获省委书记吉炳轩批示,被省委政研室《社科研究成果摘报》第11期摘发(2009)。[8][9]

《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的建议》获省委宣传部部长批示(2003)。[9]

王爱丽
王爱丽

参考资料 9

  1.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2. 王爱丽当选为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_手机网易网 — 网易新闻
  3.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4. 黑龙江公示王刚、王爱丽、史憨、刘杰、孙炜航、朱钧等21人(简历) — 中国经济网
  5.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爱丽:黑龙江皮书20年:走向专业化的“六个路径”_第十八次全国皮书年会 — 皮书数据库
  6. 王爱丽当选为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 百家号
  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 搜狐网-搜狐城市-黑龙江
  8. 弘扬大庆精神,凝聚我省更好更快发展的精神动力 - 中国知网 — 中国知网
  9.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庆五十周年-终极页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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