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峰

王江峰是富平人,2012年因抢劫罪被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0年。在服刑期间,王江峰提出申诉,经过检察机关重新调查,去年7月11日,他被宣告无罪释放。被释放后,王江峰到西安打工,去年12月,王江峰租住在西安城北,一边报考驾校,一边联系了一家高校的食堂,打算租个摊位经营。人物经历

王江峰是富平人,2012年因抢劫罪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0年。在服刑期间,王江峰提出申诉,经过检察机关重新调查,去年7月11日,他被宣告无罪释放。被释放后,王江峰到西安打工,去年12月,王江峰租住在西安城北,一边报考驾校,一边联系了一家高校的食堂,打算租个摊位经营。

正文

人物经历

曾因“抢劫”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王江峰,在服刑2年零7个月后无罪释放。出狱5个月后,王江峰于2014年底发现,他在公安内网系统中的身份仍是“投送监狱”,因此无法正常办理居住证、驾照等证件,还无法正常购买火车票。为摆脱自己“越狱”的嫌疑,他将盖有监狱公章的释放证明书随身携带。

去年12月中旬,他所报驾校主动给他退学费。“人家说我的信息没办法办居住证。”王江峰说,随后他又换了一家驾校,“结果人家说的更直接,说我还是在押犯,不可能办居住证。”

王江峰有点发蒙,他已于去年7月拿到了释放证明书,为啥还是“在押犯”?王江峰找到了辖区派出所,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其信息还显示“投送监狱”等内容。王江峰说,看到信息后,户籍民警还感到有些疑惑,他连忙掏出法院的判决和释放证明书,才解释清自己的身份。

就在此时,此前联系的高校食堂负责人也告诉王江峰,由于他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有问题”,无法办理健康证等相关手续,租用摊位一事也不得不暂缓。[1]

参考资料 1

  1. 男子无罪释放半年身份未“洗白” 随身带释放证明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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