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中南电力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原总工程师。 人物事件 在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tān塌特大事故中,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王松等14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 参考资料 1 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致73死案宣判:28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