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江,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四川成都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2]
人物履历
1982.09-1983.02,成都市公安局刑警训练队学员
1983.02-1987.08,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
1987.08-1989.09,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刑警队办事员(1985.09-1988.07中央党校党政专业专科毕业)
1989.09-1990.09,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交警队主办科员
1990.09-1993.04,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交警队副队长(1992.06任金堂县公安局副局级侦察员)
1993.04-1995.04,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局副局级)
1995.04-1998.03,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5.08任金堂县公安局正局级侦察员)(1994.08-1996.12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1998.03-1999.01,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
1999.01-2000.01,四川省金堂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
2000.01-2001.01,四川省金堂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副书记
2001.01-2005.03,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1999.09-2001.07电子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5.03-2006.11,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局长(副区级)、党委书记
2006.11-2006.12,成都市青羊区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12-2008.02,成都市青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02-2008.04,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04-2009.01,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01-2013.02,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3.03,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13.03-2018.02,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8.02-2018.03,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书记
2018.03,成都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3]
2023.02,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十四届成都市委委员,十三届成都市纪委委员,成都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十四届成都市政协常委,[3]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4]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平江为成都市公安局局长。[5]
2022年5月26日,经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王平江代表资格有效。[6]
2023年2月24日,成都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王平江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2023年3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决定:王平江不再担任成都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7]
参考资料 7
- 包惠当选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凤朝当选成都市市长;成都新一届地方国家机构领导名单及简历 — 今日头条——锦观新闻
- 王平江 — 成都人大
- 王平江 副市长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人民网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成都人大网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四川党建网
- 成都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 掌上金牛-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