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是法律创设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与自然人相对。其核心特征包括财产独立(与成员财产分离)、名义独立(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及责任独立(以自身财产承担债务)。
概述
(独立法人资格) (Independent Legal Entities)
1.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不限于经济组织!
2.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3.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根据上述规定,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内容摘要
独立法人的单位可以包括:
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法人依据《[1]》规定的机构设置程序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产生,履行职能时,不需证书类法人凭证;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社团法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注意事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法人子公司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但 如果只是家分公司,则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点要严格进行区分!单位的具体性质可以依据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予以最终确定!
参考资料 1
- 组织法 — 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