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津洪,1963年生于中国天津,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兼任法律部主任。[1][3][4][2]
1984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随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于1998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学位。[1]先后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洛杉矶洛约拉大学法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马克斯- 普郎克私法及国际私法研究所作访问学者。[2][5]1999年1月,担任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副院长,2002年底调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2007年时兼任行政处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2年,焦津洪担任深圳证监局局长,2017年兼任深交所非会员理事。2018年9月17日被任命为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1]
2023年9月3日,焦津洪出席2023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并表示,完善的法治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6]
求学经历
1963年,焦津洪生于中国天津,1980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84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1][5]
1990年1月5日起作为访问学者进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1994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兼副院长。1995年至1999年,先后在美国洛杉矶洛约拉大学法学院和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作为访问学者。[1][5]
1993年起,焦津洪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博,在此期间焦津洪经常与博士生导师
沈达明先生进行交流,讨论讨论专业问题,受到了沈达明先生的很多学术上的帮助,[7]于1998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1月,升职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副院长。进入千禧年,焦津洪成为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2002年作为访问学者,进入马克斯-普郎克私法及国际私法研究所。[1][5]
步入仕途
2002年底调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2007年时兼任行政处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2年,焦津洪接替时任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担任深圳证监局局长,2017年兼任深交所非会员理事。2018年9月17日,原深圳证监局局长焦津洪,被任命为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1][4][5]
除此外,焦津洪还身兼: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韩国商事仲裁院仲裁员;国际商会(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律师等数职。[5]
相关事件
2023年9月3日,焦津洪出席2023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并表示,完善的法治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良好的法治是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市场环境的关键,只有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的法治体系,才能让市场各方对市场规则、市场秩序充满信任,对市场发展具有稳定预期。[6]

主要作品
| 发表时间 | 名称 |
|---|---|
| 1993年 | 国际货物买卖法 |
| 1993年 | 股份公司的建立与运作 |
| 1995年 | 论对持少数股份股东的法律保护 |
| 1997年 | BUSINESS LAW IN CHINA |
| 1998年 | 论管制知情交易的自律机制-信息长城 |
| 1998年 | 我国管制知情交易法律制度研究 |
| 1999年 | 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 |
| 1999年 | 对知情交易的法律管制的比较研究 |
| 2000年 | 经济全球化及其对国际经济法的挑战 |
| 2001年 | 论持异议股东的'股份评估及买回请求权' |
| 2001年9月 | 证券市场的全球化及其监管-美国的经验 |
| 2002年 | 中国股票非公开发行研究-以美国法为视角 |
资料来源[5]
荣誉奖项
资料来源[5]
参考资料 7
- 深圳证监局局长焦津洪已被任命为证监会首席律师 — 南方+
- 焦津洪简历 — 人民网
- 证监会调整多名局级干部 科技监管局挂牌 — 财新网
- 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各条线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和体系优化 — 中国证券网
- 焦津洪 — 国际经济法网
- 焦津洪:完善的法治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 — 中国金融新闻网
- 考博是为了他们——访1998 届博士研究生校友、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 焦津洪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