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笼山村隶属于小龙潭办事处龙潭村委会,位于小龙潭办事处西北边,距离龙潭村委会5.5公里,距离小龙潭办事处12.5公里。海拔1239米,年平均气温17.9℃,年降水量814.7毫米,有耕地166亩,其中人均耕地0.68亩;有林地70亩。
200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16.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34元。农民收入主要以二、三产业为主。灯笼山村的主要民族是阿哲族,为彝族的一个支系,阿哲人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服装和生活习俗,至今仍保留和使用着本民族语言,节日多为彝族的节日。随着民族的交流与往来,阿哲人逐渐与当地人融合,共同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当地村民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砂石产业,村内现有两个砂石厂,为农户增收拓宽了渠道。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提高种植科技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玉荷花,逐步形成规模种植。4、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灯笼山村
行政区划
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63户,有乡村人口243人,其中农业人口243人,劳动力19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