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内部保安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职权
下属机构
在保安司范围内运作者尚有:
海关福利会
治安警察局福利会
司法警察福利会
消防局福利会
惩教基金
阻吓贩卖人口措施关注委员会[1]
参考资料 1
- 保安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
保安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内部保安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保安司司长在下列施政领域行使职权:
保安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内部保安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在保安司范围内运作者尚有:
海关福利会
治安警察局福利会
司法警察福利会
消防局福利会
惩教基金
阻吓贩卖人口措施关注委员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