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静苏,男,汉族,1958年6月生,河北安新人,1986年11月入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年10月12日,开除党籍、公职处理,[1]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履历
1975.12 河北省水利厅工程局汽车大修厂工作
1989.02 获鹿县公安局民警
1989.08 获鹿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0.08 获鹿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1.06 获鹿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2.01 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正科级干部
1992.05 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8.09 河北省公安厅计划财务装备处主任科员
2000.04 河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级侦察员、警官培训中心主任
2003.04 河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
2003.08 河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9.02 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1.04 保定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04 保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违纪被查
依法免职
2016年6月,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潘静苏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6年8月,接受潘静苏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依法逮捕
双开处理
参考资料 1
- 保定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潘静苏被开除党籍 —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