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静,陕西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在2015年8月19日至9月17日,对榆林市开展了巡视。11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榆林市反馈了巡视情况。
人物事件
向榆林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潘文静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办副主任何备战、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黄志刚出席反馈会。市委书记胡志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长尉俊东、市政协主席刘汉利、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曹世玉、市委副书记高中印等全体市级领导,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等参加反馈会。
潘文静指出,总的来说,榆林市委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水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县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多,市直部门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充分,普遍存在“上热下凉”的现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按法规办事,部分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违规转让土地,设计规划管控不严,房地产开发领域监管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大额专项资金管控不严,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反招标法行为。一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基层干部贪腐问题时有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有34名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处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有不深入的问题。一些部门、县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还不自觉、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党的十八大后,一些单位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违规收受礼金。“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会议多、文件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部分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欠缺,怕出事、不干事、怕担责、不负责,自我要求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数量较大,全市共超配3657人,其中市管县级干部314人、县区干部3064人、市直部门279人。对消化超配干部工作,一些部门、县区重视不够,等待观望,整改消化进度较慢。市、县区均存在领导干部在各种协会任职超过任期或任职年龄等情况。[1]
参考资料 1
- 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潘文静向榆林反馈巡视情况 — 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