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平(1966年4月-2021年8月8日),男,汉族,浙江台州人,无党派人士,1985年12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1]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所长,[2]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3]2021年8月8日凌晨1时42分,在杭州浙二医院逝世,享年55岁。[4]
教育经历
1987年9月—1990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1994年9月—1997年7月,攻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1997年9月—2005年7月,北京大学与国际法研究院(海牙)联合培养,获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5年12月—1992年5月,浙江省椒江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2年5月—1994年9月,北京市侨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4年9月—1998年10月,司法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律师。
1998年10月—2000年9月,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书记法律助理、海牙国际法研究院、欧洲人权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5年9月—2011年,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2011年特聘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2]
社会任职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3]
兼任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3]
兼任成都军区"法律战"专家。[3]
兼任浙江省军区"法律战"专家。[3]
兼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兼任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研究方向
学术成果
《关于成立亚洲联盟研究中心的建议》,(中央党校校长批转),2008年6月。
《将重庆建设成为国际组织之都的建议》,(重庆市委书记汪洋批示),2007年3月。
《建议将重庆建设成西部领事馆中心》,人民日报内参第941期,2014年6月25日。
《建议启动中美谈判和签署第四公报,最终解决美对台军售问题》(机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思想理论内参》,2006第13期。
《中菲南海海洋争端仲裁案对策》(机密),中国法学会,2013年6月。
《我应对琉球相关外交政策加以调整》,(机密),《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13年第36期。
《我可暂时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更好维护九段线历史性权利》,《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14年第37期。
《中国政府应恢复对日索要战争赔款》(机密),《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2013年05月。
主要贡献
参考资料 4
- 台州痛失一位知名乡贤教授 他和卫温有着不解之缘 — 浙江新闻官网
- 讲座讯息——西南政法大学潘国平教授 — 浙江财经大学
- 学术讲座信息——西南政法大学潘国平教授 —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 55岁国际法学界知名学者潘国平逝世,长期关注国家主权问题 —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