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升(1964年9月-2021年9月25日),男,汉族,福建平潭人,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福州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曾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福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9月25日12时35分,潘东升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7岁。[2]
牺牲后,潘东升同志被追授为时代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楷模、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并获评全国、全省法治人物“致敬英雄奖”。[3]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 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软件专业学生;

1984.08--1985.08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处见习干部;
1985.08--1986.07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处科员;
1986.07--1991.06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计算机科科员;
1991.06--1993.12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计算机监察科科员;
1993.12--1997.05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计算机副科级侦查员;
1997.05--2000.10 福建省公安厅十一处安全监察科副科长(正科级);
2000.10--2005.10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2005.10--2006.07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6.07--2010.06 福建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政委;
2010.06--2014.04 福建省公安厅科技通信处处长;
2014.04--2016.06 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06--2016.10 福建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福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0--2017.02 福建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福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武警福州市支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7.02--2021.09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4][2]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任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6年6月,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潘东升为福建福州市副市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1]
人物逝世
2021年9月25日12时35分,潘东升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7岁。[2][5]
人物事迹
2021年9月18日,凌晨2时,潘东升还在指挥核查一起涉疫警情,这一天是他的生日;9月23日,疫情防控、安保指挥,潘东升先后赴9个地方调研检查;9月24日,忙完工作的他拨通了妻子的电话,但这最后一通电话因工作事务中断了8次。
短短7天,35场活动,潘东升始终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永葆对党的无限忠诚。”这是2019年8月22日,潘东升在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桃田村的龙山会议纪念馆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在留言簿上写下的一句话。
潘东升常说:“加入公安队伍,就要时刻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6年11月19日晚,福州台江排尾后巷民房着火,42户居民受灾,过火面积1200余平方米。当时参与救援的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副局长郝炬回忆,潘东升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了更清晰准确地判断火情,更快更科学地商定出灭火方案,他走到了距离着火民房非常近的位置查看研判。“我当时就站在潘局长左侧,脸上能明显感觉到火焰带来的灼热感,他为了群众利益是不顾个人安危的。”郝炬说。
“‘你们放手去干,有压力我来顶’,这是潘局常跟我们说的话。”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郭伟民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一起令福州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案件时,民警遇到了极大阻力,潘局长亲自坐镇指挥,亲自研究部署,经常给大家鼓劲,让大家排除干扰、打消顾虑、坚定决心,“潘局作为‘一把手’,敢于担当,给我们吃下定心丸”。民警有了主心骨,士气大振,全力以赴,最终将该犯罪团伙全部绳之以法,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作为福建公安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领路人和技术带头人,在三明工作期间,潘东升全力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清理行政职责496项,40个办事项目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40%,新增网上办事项目73项、网上便民服务项目149项,80%的审批服务项目实现网上流转办理,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增强。
在福州工作期间,潘东升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深化,他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成立合成侦查中心、合成情报中心,使福州刑事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他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2%;他创新推出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特别设立“办不成事”受理窗口。他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问题,指导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系统聚合”理念,为全市交通绘就“智能地图”,让信号灯自动分配道路通行时间,有效提升车辆通行速度。
不参加应酬、不托关系走后门是潘东升给自己定的规矩。“如果大家,哪一天民警看到我在哪个饭局上,你过来甩我两个耳光。”在福州市公安局,每名民警都熟悉潘东升这句振聋发聩的话,他曾在多个公开场合明确表示,任何打着自己亲友旗号要求照顾办事的,一律不要接待。
工作中高度自律,生活中极为简朴,是潘东升身上两个鲜明的特质。他生前随身携带的钱包,是妻子30年前送给他的,所使用的一个黑色尼龙公文包,是2008年参加警衔晋升培训时学校配发的。从福建省公安厅到三明市公安局再到福州市公安局,这个包他用了13年。
公文包的表面已经破损,提手也脱皮了。妻子劝他换个新的,但他舍不得。同事实在看不过去,偷偷帮他换了一个新提手,事后他坚决结算了费用。潘东升回到家,高兴地对妻子说:“你看,跟新的一样,还能继续用。”
潘东升把所有的爱给了群众、给了民警、给了家人,唯独忘了照顾好自己。长期高强度的工作,严重透支了他的身体健康,最终把他累垮了。37年的从警时光里,潘东升留下了无数忠诚使命的足迹。如今,警号“100001”的警服静静挂在衣柜里,办公桌上六摞文件整齐摆放着,在书柜不起眼的角落放着“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桌牌,台历停留在2021年9月24日……[3]
人物贡献
福州全市“两抢”案件发案数从2016 年的700 余起减少到2020 年的77 起,破案率达到了100%;推动公安数据共享,实行“互联网+”便民服务;带领团队建设“智慧交管平台”系统,引入互联网交通大数据,让福州城区早晚高峰的整体通行效率提升了7%;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壁垒问题,主抓建立“超算”模型,20分钟就可研判分析数万条流动人员数据,为疫情防控赢得宝贵时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潘东升带领福州公安共打掉涉黑组织35 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 169 个,战绩卓著,福州市公安局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有力守护了有福之州的清朗天空。[6]
获得荣誉
2021年,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荣获个人二等功2次。[7]
2021年9月,中共福州市委追授潘东升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7]
2021年10月,福建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追授潘东升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8]
2021年10月,福建省委宣传部追授潘东升同志“八闽楷模”称号。[5]
2021年11月,荣获中央宣传部追授“时代楷模”称号。[9]
2021年12月,荣获2021年度法治人物称号。[10]
2021年12月27日,潘东升被授予“公安楷模”称号。[11]
2022年8月,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2]
人物评价
他是热血铸警魂,清白留世间的“硬汉局长”。[10]
潘东升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榜样典范,是政法战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是用生命诠释忠诚的优秀公安局长。[13]
参考资料 13
- 潘东升任福州市副市长 接替徐凡新任市公安局局长 — 中国经济网
- 福州市副市长潘东升因公殉职 — 环球网
- 潘东升:用生命诠释忠诚的优秀公安局长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突发!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因公殉职 — 凤凰网
- 福建省委宣传部追授潘东升同志“八闽楷模”称号 — 人民网
- 潘东升:敢用生命写忠诚 — 参考网
- 中共福州市委重要决定! — 福州新闻网
- 福州副市长潘东升因公殉职,被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上观新闻
- 中宣部追授潘东升“时代楷模”称号 — 今日头条-南方都市报
- 铭记百年奋斗路,起航法治新征程 2021年度法治人物揭晓! — 央视网(cctv.com)
- 第五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举行 — 中国长安网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 中国政府网
-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潘东升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 —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