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昌怀联合县是中国共产党[1]在抗日战争[2]期间建立的一个县级行政单位[3]。最初作为滦(平)昌(平)怀(柔)办事处成立,后发展成为独立的联合县。1943年春季,该县得以重建,并于次年更名为滦昌怀顺联合县。
历史沿革
1942年初,滦昌怀联合县的前身——滦(平)昌(平)怀(柔)办事处成立[4],即县佐公署。随后,该区域被划分成独立的滦昌怀联合县,辖区包括原丰滦密联合县的一、四、九、十四、十五等五个区。然而,由于日军的频繁“扫荡”和经济封锁,滦昌怀地区遭受重创,县委领导层也遭遇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县政府的工作一度暂停。到了秋季,八路军十团的政治部主任方诚和教导员王波分别带领队伍进入该地区,依靠昌(平)延(庆)联合县十三区的力量,开始了对滦昌怀地区的恢复工作。1943年春天,滦昌怀联合县得以重新组建。1944年1月,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滦昌怀联合县更名为滦昌怀顺联合县。
参考资料 4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人民网
- 抗日战争 — 中国政府网
- 行政单位是什么行政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 百度文库
- 抗战时期北京怀柔区早期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 百度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