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与湖南省政府双重领导机构

湖南省气象局

湖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初,受中国气象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实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0]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湖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初,受中国气象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实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1]

主要职责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省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服务等。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 承担中国气象局湖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2]

内设机构

省局办公室

观测与网络处

计划与财务处

应急与减灾处

科技与预报处

人事处

政策法规处

纪检组

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3]

直属单位

湖南省气候中心

湖南省气象台

湖南省气象信息中心

湖南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湖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湖南分院

湖南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湖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湖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湖南省气象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湖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气象雷达标校中心[3]

地、市气象局

长沙市气象局

张家界市气象局

常德市气象局

益阳市气象局

岳阳市气象局

株洲市气象局

湘潭市气象局

衡阳市气象局

郴州市气象局

永州市气象局

邵阳市气象局

怀化市气象局

娄底市气象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气象局 [3]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郑宏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曾建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媛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胡根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肖秧琳 [3]

一级巡视员:汪扩军[4]

注:更新截止2024年2月

参考资料 4

  1. 湖南省气象局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 — 湖南省财政厅
  2. 湖南省气象局简介 — 湖南省气象局
  3. 机构与职能 — 湖南省气象局
  4. 省局领导 — 湖南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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