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湖北省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22日挂牌成立。[1]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等工作。[2]现任党组书记、局长是王世荣。[3]
历史沿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湖北省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等整合。保留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2018年11月2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1]
机构职责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省、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开展调查,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2]
内设机构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 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 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
| 综合规划和改革处 |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 法规处 | 协调相关立法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 制审核。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 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
| 执法稽查处(执法稽查局) |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处、督办大案要案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负责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其队伍建设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相关设备节能标准、环保标准的执行情况。依规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综合统计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
| 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 计量处 |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
| 信用监督管理处 |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省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湖北)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 标准化处 | 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
| 反垄断处 | 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有关反垄断的措施、办法。依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督并依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开展调查。指导协调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处 | 依法监督管理认证 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检验 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指导、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
|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 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 击传销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 科技与信息化处 | 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技术引进、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
| 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处 |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助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 新闻宣传处 | 拟订并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指导宣传教育工作 |
| 广告监督管理处 |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财务处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
|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 督察审计处 |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目标考核、效能评估等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督导督查直属单位履职尽责,对不正确、不恰当履职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负责组织开展财务、项目、绩效等审计工作 |
| 质量发展处 | 推进质量强省战略,拟订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省质量强省委员会日常工作 | 人事处 |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 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拟订全省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 机关党委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 食品安全协调处 |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 离退休干部处 |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
截至2025年7月,参考资料[4]
直属单位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 |
| 湖北省广告监测中心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 |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湖北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湖北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
| 湖北省纤维检验局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截至2025年7月,参考资料[4]
现任领导
| 人物名称 | 职务 |
|---|---|
| 王世荣 | 党组书记、局长 |
| 程建宏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 余军 |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
| 邓仲林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 潘年松 | 党组成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 王勤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 徐小勇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截至2025年7月,参考资料[3]
办公信息
参考资料 4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单位职责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领导信息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设置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