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图书馆

1983年建于广东的图书馆

深圳大学图书馆

深圳大学图书馆(英文名:Shenzhen University Library)是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图书馆,建立于1983年,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 ,馆长为胡振宁。[1][0]1984年,深圳大学图书馆迁至粤海校区教学楼A座三层。[2]1985年,深圳大学图书馆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1986年,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建成。[0]1987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实现全馆业务自动化管理。[3]2007年12月,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南馆(汇智楼)建成。[3]2010年,深圳大学图书馆承担电子资源管理系统开发等工作。2015年,CALIS依托深圳大学图书馆建立深圳技术中心。2018年6月,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立。2019年,图书馆成立一国两制法律文献特藏室。[0]2022年10月,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开始投入使用。[4]

深圳大学图书馆(英文名:Shenzhen University Library)是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图书馆,建立于1983年,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 ,馆长为胡振宁[注1][2][1]

1984年,深圳大学图书馆迁至粤海校区教学楼A座三层。[3]1985年,深圳大学图书馆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1986年,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建成。[1]1987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实现全馆业务自动化管理。[4]2007年12月,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南馆(汇智楼)建成。[4]2010年,深圳大学图书馆承担电子资源管理系统开发等工作。2015年,CALIS依托深圳大学图书馆建立深圳技术中心。2018年6月,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立。2019年,图书馆成立一国两制法律文献特藏室。[1]2022年10月,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开始投入使用。[5]

截至2024年11月,深圳大学图书馆拥有三座馆舍,分别是粤海校区北馆(汇典楼)、粤海校区南馆(汇智楼)、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启明楼)。[6]其中粤海校区北馆建筑面积为23,441.1平方米;南馆建筑面积为24,262.8平方米;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建筑面积为41,853.36平方米。截至2024年8月底,深圳大学图书馆拥有印刷型图书465.11万余册,订阅2024年度报刊2,241种;拥有电子资源数据库236种,含电子图书397.07万余册,全文电子期刊13.85万种;镜像和自建的数字资源存贮量达到189.54TB。[1]深圳大学图书馆曾先后获得中国图书馆学会授予的“全民阅读先进单位”称号、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奖项。[1]

历史沿革

1983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建立,最初设在宝安县政府的几间小平房中。1984年,图书馆迁至粤海校区教学楼A座三层,面积2000多平方米。[3]1985年,图书馆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1986年,粤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建成,建筑面积23441平方米。[1]1987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实现全馆业务自动化管理。[4]1996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开始实现省内高校广域网联机编目和书目共享。1997年,SULCMIS第3版推出,图书馆自动化管理水平提升。[4]

2007年12月,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南馆(汇智楼)建成,建筑面积为24544平方米,可以提供约2000个座位。2009年5月,南馆全面投入使用,文理分科的馆藏布局正式成型。[4]2010年以来,深圳大学图书馆承担了电子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全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门户建设以及新一代图书馆开放平台研制等工作。2015年12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依托深圳大学图书馆建立深圳技术中心。[1]2017年,丽湖校区图书馆(一期)投入使用。[4]2018年6月,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立。2019年,图书馆成立一国两制法律文献特藏室。[1]

2020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4]2022年10月,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开始投入使用。[5]2023年5月18日,由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管理中心和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主办、深圳大学图书馆承办的“数字学术服务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CALIS第二十一届引进数据库培训周”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开幕,同时举行深圳大学图书馆成立40周年馆庆活动。[7]

现任领导

职务姓名
馆长胡振宁
副馆长余陨金

参考资料[2][注1]-

机构设置

截至2024年12月,深圳大学图书馆下设11个职能部门,15个学科分馆/学院资料室。[8][9]

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采访部编目部电子资源部粤海校区读者部(北馆)粤海校区读者部(南馆)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读者部参考咨询部系统研发部运行维护部发展研究部―― 学科分馆/学院资料室文学院资料室外国语学院资料室经济学院资料室管理学院资料室艺术设计学院资料室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资料室化学与化工学院资料室材料学院资料室信息工程学院资料室建筑分馆(原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资料室)土木工程学院资料室光电工程学院资料室成教学院图书馆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资料室体育部资料室

参考资料[8][9]

图书馆分馆

截至2024年12月,深圳大学图书馆馆拥有三座馆舍,分别是粤海校区北馆(汇典楼)、粤海校区南馆(汇智楼)、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启明楼)。[6]

图书馆简介
粤海校区北馆(汇典楼)粤海校区北馆于1986年落成,建筑面积为23,441.1平方米
粤海校区南馆(汇智楼)南馆于2009年5月启用,建筑面积为24,262.8平方米
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启明楼)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于2022年10月15日全面启用,建筑面积为41,853.36平方米

参考资料[1]

设计布局

阅览室位置粤海校区北馆(汇典楼)特藏室六楼中文文科样本书和工具书室五楼自然科学图书室中文社会科学图书室/艺术图书室四楼中外文现刊室中文社会科学图书室三楼二楼学习空间二楼中文文学图书室一楼一楼学习空间密集库(中文社科图书)负一楼密集库(社科过刊合订本)粤海校区南馆(汇智楼)外文图书室主楼五楼中文计算机科学图书室主楼四楼中文工业技术图书室主楼三楼电子阅览室主楼二楼研讨间境内报纸室中文自然科学/医学图书室密集库(外文图书、中文理工图书)主楼负一楼密集库(外文过刊合订本、中文理工过刊合订本)密集库(中外文报纸合订本)主楼负一楼东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启明楼)A4法律图书四楼C4哲学社会科学图书四楼学习空间A3医药、卫生图书三楼C3自然科学及外文图书D3研讨间(创新学习空间)三楼学习空间A2综合书刊二楼D2研讨间(创新学习空间)二楼学习空间智能立体书库(B101)一、二楼

参考资料[10]

资源建设

截至2024年8月底,深圳大学图书馆拥有印刷型图书465.11万余册,订阅2024年度报刊2,241种;深圳大学文库、再版古籍等特色资源初具规模,2019年成立了一国两制法律文献特藏室。拥有电子资源数据库236种,含电子图书397.07万余册,全文电子期刊13.85万种;镜像和自建的数字资源存贮量达到189.54TB。[1]

中文资源中国学术期刊(中国知网CNKI)、京东读书专业版(汇云书舍电子图书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全文库、中文期刊服务平台(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深圳文献港相关资源)、百度文库(高校版)、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司法案例、法律法规、专题参考、英文译本、司法考试备考、律所实务)、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广益多媒体外语学习平台、incoPat全球科技分析运营平台(旗舰版)、NoteExpress参考文献管理与检索系统、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外文资源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科学引文索引,SCIE)、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JCR(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ESI)、Engineering Village平台(Ei Compendex)、IEEE Electronic Library(IEL)(IEEE电子图书馆)、PQDT学位论文全文库(PQDT全文选购平台)、Derwent Innovations Index(德温特专利情报数据库,DII)、ENDNOTE文献管理单机版

参考资料[11]

图书馆读者证服务指南

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使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有效证件。学校图书馆读者证是开通了图书馆功能的校园卡。粤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办证处、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负责办理校园卡图书馆功能的相关事务。[12]

开通图书馆功能

1、集中办理:对计划内招生的新生(研究生、本科生),按照名单集中办理。[12]

2、统一办理:对校内单位的一批人员(如培训班等),按照相关资料和名单统一办理。[12]

3、个别办理:校内人员由读者携带校园卡和相关资料(见下表)到图书馆个别办理,或提交相关资料及信息发送邮件办理。[12]

所需资料:根据读者类型和功能权限,所需资料见下表

读者类型所需资料教工或科研人员在职教工校园卡教工卡学校聘用制、合同制教工学校人力资源部聘用合同外籍教师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部通知学校流动站博士后学校人力资源部通知各单位聘用教工凭单位聘用证明,开通阅览功能凭单位聘用证明和外借担保书,开通图书外借功能访问学者凭单位通知,开通阅览功能凭单位通知和外借担保书,开通图书外借功能学生计划内(含外籍)本科生、研究生学校卡务中心名单,或国际交流学院名单外籍交换留学生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部通知在职研究生校园卡学生卡国内交换生学校教务部通知成教生、自考生、进修生、外联班本硕生、非校际交换留学生学生证及有效注册信息,开通阅览功能学生证及有效注册信息和外借担保书,开通图书外借功能其他教职工家属校园卡类型为家属卡,年龄在14岁以上的,开通阅览功能校友校友卡、身份证门卫处登记,可入馆参观和阅览参观人员公函或馆办通知门卫处登记,可入馆参观。未成年人须有单位组织或成年人带领社会人员公函或身份证件门卫处登记,由学校师生陪同或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可入馆参观、阅览或办事

参考资料[12]

办理时限

集中办理和统一办理:2-3个工作日;[12]

个别办理: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12]

临时读者:在门卫处登记。[12]

延期

校园卡具有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则自动失效。如需延期使用,请联系校园卡中心或访问(校园卡电子服务平台)。[12]

校园卡的图书馆功能也具有有效期,超出有效期自动失效。如需延期使用,请提供所属单位(学院、部、所等)开具的证明,并联系图书馆。[12]

挂失

如丢失校园卡,请立即到学校卡务中心挂失。开通图书馆功能的,请立即在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里挂失或到馆挂失。[12]

退证

1、集中办理:计划内应届毕业生通过离校系统,并按照学校通知集中办理退证手续。根据离校进度,逐步办结。[12]

2、个别办理:持校园卡或离校单,现场办理退证手续。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12]

押金清退

读者自己持读者证和押金收据(若押金收据丢失需带读者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退证及押金清退手续,然后前往校财务大厅领取押金。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12]

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可借 总册数借书量限(册)借书时限(天)可预约 总册数可预约册数可预借 册数中文外文一般续借中文外文在职教职工423012603042210聘用教职工38308603042210各类研究生38308603042210各类本科生35305603021110外籍教师403010603042210外籍学生333036030   10自考生参见读者证服务指南[12]进修生

 外借规定

持有读者证(开通了图书馆功能的校园卡,下同)的读者可进入中外文图书室自行查寻图书。挑选图书时,从架上取出又无需借阅的图书请勿自行归架,可置于各书室门口的书车或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严禁携带出馆,仅限室内阅览的书刊严禁携带出室。需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到粤海校区北馆、南馆或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的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借还书处,将读者证及需借阅的图书交予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出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外借手续即告办妥。读者也可凭读者证及其查询密码在自助借书机上完成自助借书。读者须凭本人读者证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借,但可由他人代还。图书(特别是各种画册)借出前,读者须自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请告知本馆工作人员以加盖缺损印章。若归还时发现图书有缺损且未经盖章确认者,由读者承担责任。除中外文图书、部分港台版图书及部分非书资料外,其它藏品一律不予外借。办理外借手续时,若遇图书有破损、永磁或电脑拒借等情况致不能外借时,恕暂不外借。

(本页更新于2022年10月)[12]

还书规定与赔偿

  本馆以计算机管理系统所记录的最迟应还期(A)为准(可登录“我的图书馆”查询)。读者应在最迟应还期(A)之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到总服务台借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或按规定投入“自助还书箱”)。

  根据《深圳大学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归还、损坏、遗失处理办法》(2014年4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凡有逾期归还、损坏、遗失文献的行为,读者应按规定赔偿。《处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条 借阅书刊应如期归还。逾期归还的,需交纳逾期违约金每册每天0.10元。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每册20元。

  第五条 借阅书刊时,读者应检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缺页、损毁、污损等,应及时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加盖缺损印章。   

读者损毁、污染书刊的,根据损毁、污损程度,按以下办法处理或赔偿:   

(一)书刊出现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深圳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办法》给予违规记分。   

(二)书刊被污染,无需进行修复的,按《深圳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办法》给予违规记分;产生污渍、异味或皱褶变形,可以进行修复的,按书价的50%赔偿修补费用,最低为每册15元;无法修复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赔偿。   

(三)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等,可以进行修复的,按书价的50%赔偿修补费用,最低为每册15元;无法修复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赔偿。   

(四)损毁书刊的磁条、条形码、书标、电子标签、馆藏章的,赔付图书加工费,每册10元。人为损毁或裁割书刊的,按本办法第七条处理。

  第六条 读者遗失书刊或严重损污书刊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赔偿方式有自购书刊、支付赔款两种,读者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赔偿。不同赔偿方式的要求分别如下:   

(一)自购书刊。

读者须保证所购书刊为相同版本的正版书刊(书刊名、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与原书刊完全相同),并另付书刊加工费每册10元。图书馆不接受任何非正版书刊,以及任何有污损、涂划的旧书或影印本。学位论文等非正式出版物,应在符合著作权法的前提下赔偿重制本。以平装本赔偿精装本的,需补齐差价部分,并另支付精装装订费每册20元。平装本价格无法确定的,差价部分按图书馆原藏精装本价格的20%计算。

(二)支付赔款。

赔款最低限额:一般图书每册不低于30元,1949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每册不低于500元。单卷本图书:复本量(即馆藏内该书刊的册数)大于等于3册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复本量少于3册的,按原价的4倍赔偿。多卷本图书:按图书原价的4倍赔偿。报刊:按原价的4倍赔偿。

(三)赔偿逾期的,按本办法第四条处理。   

(四)读者自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刊且无损毁的,可将原书刊归还图书馆,并凭赔偿收据索回所赔款项。逾期办理的,收取违约金每册10元。

(本页更新于2020年10月)[12]

续借、预约与预借

  读者可登录“我的图书馆”以查询本人借书、预约、推荐购书情况,并可在线续借、荐购、预约、预借。

续借:对所借图书进行续期。预约:预先约定其他读者所借图书,待图书归还时,通知预约者。预借:预先登记借阅要求,由馆员索书,并通知预借者。

  操作方法及相关规则如下:

续借

  在“我的图书馆 > 当前借阅情况和续借”页,若“当前借阅情况”列表中某册图书可被续借,则其前方“续借”栏内容显示为复选框,否则显示为“续满”;选中需续借图书对应的复选框,点击下方“续借”按钮即可。

  续借规则:

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续借图书(参见“借阅权限”);读者不能续借逾期未还的图书;读者不能续借已被他人预约的图书;单册图书在一个借还周期内只能被续借一次,可将最迟应还期顺延30天。

预约

  在馆藏目录检索需要借阅的图书,查看其“书目详细信息”页,若该图书、读者均符合预约规则,点击页面上方的“我要预约”按钮或下方的“提交预约请求”链接,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确认联系方式,提交预约需求,等候图书馆通知。预约完成后,可在“我的图书馆 > 预约图书信息”页查询相关信息,并可取消预约;若需取消预约,请在到书日期之前操作。

  预约规则:

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预约图书(参见“借阅权限”);按种预约图书,多卷图书的每一分卷视为一种图书;每种图书至少已借出一册时方可预约;每种图书同时只能被一位读者预约;可预约的图书类型包括中文图书、外文图书;读者不能预约本人借阅且尚未归还的图书;预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借阅手续。已申请预约的图书被归还时,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自动发送邮件通知预约者前来取书,请确保“我的图书馆 > 个人信息”中的E-mail地址真实、有效。预约取书时间为3天(遇节假日顺延)。请注意“保留日期”,若逾期未办理借阅手续,则预约图书不予保留;逾期未办理借阅手续或到书日期后取消预约,将被系统记录为违规,30天内违规记录达三次者,将被暂停预约权限60天;处于超期、暂停、挂失、失效、退证、自停、毕业离校、新生入学、休学等状态的读者不能预约图书。

预借

  在馆藏目录检索需要借阅的图书,查看其“书目详细信息”页,若有可外借图书,可点击“预借登记”,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确认联系方式,提交预借需求,等候图书馆通知。

  如图书馆通知取书,请在约定时间内到约定地点取书。如馆员因客观原因(书库整理等)一时找不到所预借图书,也会及时回复,并可能推荐馆藏电子图书,请给予理解。

  如果你已找到或不再需要该书,请在“我的图书馆”查询预借信息并取消原有预借登记。

  预借规则:

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预借图书(参见“借阅权限”);读者具有可借权限时,方可办理预借登记;读者当前对某一种书提交过预借请求并且该预借流程未完成时,不能对同一种书重复提交预借;对图书,必须有一册可外借时,方可办理预借登记;对报刊合订本,可办理预借登记,并在馆阅览;读者在办理预借登记时,需核实联系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读者收到预借到书通知后,请务必在3天内到取书地点(见下文)办理借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三次将被取消预借资格30天。处于超期、暂停、挂失、失效、退证、自停、毕业离校、新生入学、休学等状态的读者不能预借图书。

预约、预借服务取书地点及时间

粤海校区北馆二楼总服务台借还书处 周一至周日:08:30~11:45;14:00~21:30 联系电话:26532182(校内分机:82182)

粤海校区南馆二楼总服务台借还书处 周一至周日:08:30~11:45;14:00~21:30 联系电话:26534902(校内分机:84902)

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借还书处 周一至周日:08:30~11:45;14:00~21:30 联系电话:86932729(校内分机:62729)

开放时间内遇有临时停电时安排规则参见临时停电开闭馆的规定。寒暑假、法定公众假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下具体开放时间请留意最新公告。

(本页更新于2024年3月)[12]

自助借书

  各馆(即:粤海校区北、南馆,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旁均设有自助借书机,以便读者自助办理借书手续。

作用

  自助借还书系统是替代传统人工服务、手工借还书的图书自动流通工具。使用自助借还书系统,读者可以自行办理书刊资料的借阅和归还手续,而无需通过图书馆馆员的服务。自助借还书系统的优越性是在图书馆有限的人力资源下,简化借还手续、提高流通效率、分散柜台服务量、减少读者排队等候的时间、保证读者隐私、提高服务品质,更好地体现现代化图书馆的人性化管理,提高读者满意度。

使用方法

  凡持有已开通图书外借功能的校园卡的读者均可使用自助借书机借书。自助借书机操作简单,触摸屏按键,方便快捷。

  本馆自助借书机只开通读者自助借书业务,还书请到总服务台借还书处。

操作步骤

点击【借书】按钮。在指定位置刷校园卡。输入校园卡密码。把借阅图书放置在指定区域并选择借阅数量(如超出5本,请分多次借阅。多出的图书请远离图书放置区)。确认借阅图书信息与数量,并点击【确认借阅】。借书完成,请取走图书。

温馨提示

确认自己的卡处于“正常”状态。输入密码时,注意保护勿泄露。某些图书会被自助机拒借,请到总服务台办理。借书完毕,切记取走校园卡和成功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

(本页更新于2022年11月)[12]

自助还书

  各馆(即:粤海校区北、南馆,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借还书处侧面均设有自助还书箱。

三要

小心轻放,爱护图书。确认投入,勿放桌面。及时查询,确认已还。

  请在2个工作日后通过“我的图书馆”查询是否办妥还书手续。如未办妥,请在各馆借还书处查询。

  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各馆总服务台或图书馆办证处(粤海校区北馆二楼207室)。

三不要

不要投入未借的图书。不要投入在学院资料室借的图书。不要投入逾期或污损的图书。

  否则,读者证的图书馆功能将会被冻结。

(本页更新于2022年11月)[12]

服务内容

  文献传递是图书馆之间互相利用文献资源,补充各自馆藏不足的服务。本馆未收藏的文献,读者可从本馆文献传递系统提交申请,向相关合作馆寻求文献帮助,包括:中外期刊文章、学位论文、会议文献、图书等。

服务对象

  本校在职在校师生

获取途径

荔园学术搜索 或 深圳文献港:一站式检索,自助提交,免费,邮箱接收文献。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须注册,提交申请,馆员调度,邮箱接收文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指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专注于人文社科外文文献,须注册,自助提交申请,邮箱接收文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指南。

服务方式

  复制-非返还式

重要提示

  读者在提交文献传递申请前,请务必先检索本馆馆藏目录(纸质)和数据库(上述 途径 1 ,即:荔园学术搜索),优先利用本馆资源,确认本馆没有的文献再通过上述 途径 2 或 3 提交申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537002(校内分机:87002)   联系人:高老师(gaotianyue@szu.edu.cn)

温馨提示

  读者应遵循《深圳大学校园网电子资源使用管理办法》,所获取文献仅限用于个人学习和科研。

(本页更新于2024年6月)[12]

科研成果

1985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在中国率先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于1987年12月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专家鉴定,相关成果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989年)、广东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1年)和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992年)。2010年以来,图书馆承担了电子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全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门户建设以及新一代图书馆开放平台研制等工作。2015年12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依托我馆建立深圳技术中心。2010年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2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软科学项目1项、省知识产权局项目3项、省教育厅项目1项,编写图书情报专业著作4部。关于网络知识组织系统的构建及共建共享服务方面的研究居于国内领先水平,荣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20年,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1年)和深圳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2年)。2013年至今编译图情领域前沿资讯《荔园图志》,跟踪国内外图书情报方面的最新动态,为业界提供最新发展动态。图书馆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图书馆之间的学术活动,2017年加入粤港澳高校图书馆联盟。[1]

题名作者来源发表时间
高校图书馆员数据素养培育实践及启示——基于国外案例调查罗靖琳、刘倩秀、查颖、钟庆虹图书情报工作2024-4-5[13]
“科技悬赏”的政策组合与实施路径选择——以深圳市的实践为例庞弘燊、徐筱淇、钟秀梅中国高校科技2024-3-25[14]
中美科普政策对比研究徐筱淇、庞弘燊、刘倩秀科技传播2024-3-10[15]
新时期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问题与能力建设对策研究任宋洁、付鑫金、庞弘燊中国发明与专利2023-10-16[16]
高校图书馆数字学术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构建研究王英、叶兰、赵雅、杨巍、左少凝大学图书馆学报2023-9-21[17]
美国OSTP公共访问新政策指南的解读与启示王英、叶兰、胡燕菘图书情报工作2023-9-20[18]
国外既有建筑再利用在图书馆空间设计中的实践与启示汤力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23-9-10[19]
高校图书馆临时性展览服务的探讨汤力河南图书馆学刊2023-8-15[20]
基于RFID技术的取阅系统设计与实现——以深圳大学图书馆为例吴元业图书馆杂志2023-8-15[21]
胡经之学术年谱胡燕菘名作欣赏2023-8-10[22]

信息素养课程

科技信息素养教程(Scientific Information Literacy Tutorial)本教程系统地介绍了各类科技信息资源,阐述了信息检索技术与方法、科技信息资源评价与利用、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学习,能够满足大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提高大学生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
社科信息素养教程(Social Scientific Information Literacy Tutorial)本教程系统地介绍了各类社科信息资源,阐述了信息检索技术与方法、社科信息资源评价与利用、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学习,能够满足大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提高大学生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

参考资料[23]

文化活动

图书馆以立德树人为本,以“4•23世界图书与版权日”、毕业季、迎新季、深圳读书月为线索开展书香四季活动,举办荔园读书节。[1]

所获荣誉

honor全民阅读先进单位
time2011年
type
honor全民阅读先进单位
time2013年
type
honor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time2014年
type
honor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示范基地”
time2020年10月
type

参考资料[1]

参考资料 23

  1. 深圳大学图书馆简介 — 深圳大学图书馆
  2. 法学院与图书馆举办合作交流座谈会 — 深圳大学法学院
  3. 文山湖旁,洗星湾畔,四十年书香四漫 — 腾讯新闻
  4. 文山湖旁,洗星湾畔,四十年书香四漫 — 微信公众平台
  5. 深大中央图书馆启用 千馆之城又添新地标 — 广东省人民政府
  6. 图书馆分馆 — 深圳大学图书馆
  7. 数字学术服务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CALIS第二十一届引进数据库培训周在深圳大学开幕 — 深圳大学
  8. 机构设置 — 深圳大学图书馆
  9. 学科分馆/学院资料室 — 深圳大学图书馆
  10. 阅览室分布 — 深圳大学图书馆
  11. 常用数据库 — 深圳大学图书馆
  12. 图书馆读者证服务指南 — 深圳大学图书馆
  13. 参考 13
  14. 参考 14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参考 17
  18. 参考 18
  19. 参考 19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23. 信息素养课程 — 深圳大学图书馆

注释

  1. 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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