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0]是一份于1944年1月15日在余姚县茭湖发布的文件,由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制定并公布施行。该文件旨在加强浙东地区的抗日力量,实现坚持敌后抗战、粉碎敌人侵略计划、提升人民福祉以及最终收复失地的目标。施政纲领共有二十条规定,采用蓝色油墨印刷,封面注明发布日期为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五日。1944年1月15日,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在余姚县茭湖正式成立,连柏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朱人俊、罗白桦、黄源、张文碧、王仲良等。委员会下设有秘书处、财经处和文教处三个部门,以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1]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1]是一份于1944年1月15日在余姚县茭湖发布的文件,由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制定并公布施行。该文件旨在加强浙东地区的抗日力量,实现坚持敌后抗战、粉碎敌人侵略计划、提升人民福祉以及最终收复失地的目标。施政纲领共有二十条规定,采用蓝色油墨印刷,封面注明发布日期为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五日。

历史背景

1944年1月15日,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在余姚县茭湖正式成立,连柏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朱人俊、罗白桦、黄源、张文碧、王仲良等。委员会下设有秘书处、财经处和文教处三个部门,以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2]

文件内容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共分为四个页面,采用蓝色油墨印刷。封面上印有“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实施纲领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五日公布施行”的字样。文件正文中详细阐述了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强调了坚持敌后抗战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方针。[3]

参考资料 3

  1. 红色文物故事丨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 — 宁波市纪委监委
  2. 记忆 | 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廉洁政治” — 安徽财经大学反腐倡廉网
  3. 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廉洁政治” — 浙江党史和文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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