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民政局是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济南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等,现任党组书记、局长是苏楠。[1][0][2](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济南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济南市民政局是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济南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等,现任党组书记、局长是苏楠[2][1][3]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济南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济南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区县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市级生活类救助物资储备工作。指导监督来济定居“三峡”工程移民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指导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民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中央、省级财政拨付和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系统、领域)的数据产生、数据采集、数据真伪、数据质量、数据效能、数据安全等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数字济南建设工作任务。

(十六)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

内设部门

部门名称工作职责
办公室
(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应急管理、信访、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牵头推进本部门(系统、领域)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系统、领域)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等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协调推进本部门(系统、领域)数字济南建设任务落实。
组织人事处
(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济南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全市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相关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财务审计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安排管理民政事业资金。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济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挂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牌子)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区县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民政局主管和在市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区县民政部门主管和在区县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济南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社会救助处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区县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市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区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市级生活类救助物资储备工作。指导监督来济定居“三峡”工程移民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民生保障工作。
区划地名处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监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社会事务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老龄工作处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组织开展全市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养老服务处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儿童福利处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承办送养儿童材料的审核以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办理收养登记工作。
慈善事业促进处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全市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参考资料[4]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工作职责
济南市福利彩票中心参与拟订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承担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承担福利彩票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配送管理和兑奖工作;组织实施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慈善事业促进发展中心承担慈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统计发布济南市慈善信息;开展慈善服务培训;指导全市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单位开展慈善活动;加强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融合发展;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理论研究;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救助管理站承担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求助接待、临时生活照料、送医救治以及寻亲、接送返回等服务;承担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等服务;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承担济南行政区域内居民户口18周岁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入住供养工作,并为其提供日常照料、医疗救治、康复训练、教育等服务;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承担济南市行政区域内18周岁以下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残儿童和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承担院内儿童日常照料、医疗救治、康复治疗、特殊教育、儿童送养相关事宜等工作;承担机构内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承担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等多元化养护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承担在院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全市养老服务事业指导和养老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指导和评估工作;承担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养老服务政策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收集等工作;承担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殡仪馆承担遗体接运、冷藏、化妆整容、防腐、火化、殡仪服务工作;承担丧葬用品销售服务工作;承担骨灰安放与祭扫服务工作;承担公墓安葬及生态葬服务、墓穴销售与维护、公墓园区养护;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承担遗体接运、冷藏、化妆整容、防腐、火化、殡仪服务工作;承担丧葬用品销售服务工作;承担骨灰安放与祭扫服务工作;承担公墓安葬及生态葬服务、墓穴销售与维护、公墓园区养护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为回族等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按民族习俗提供各项殡葬服务;承担回民公墓的日常养护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社会福利总厂承担本单位职工社保资金、工资补贴等人员经费筹措、保障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残疾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5]

现任领导

领导姓名领导职务
苏楠党组书记、局长
李越千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宋琳党组成员、副局长 正局级
郜银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岳长胜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

参考资料[3]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13日)

荣誉奖项

名称济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6]
team济南市民政局
time2020-04
名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7]
team济南市民政局
time2020-06-18
名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单位[7]
team济南市民政局
time2020-06-18
名称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8]
team济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time2021-06-09

参考资料 8

  1. 济南市民政局
  2. 市政府部门 — 济南市人民政府
  3. 济南市民政局领导信息 — 济南市民政局
  4. 济南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 济南市民政局
  5. 机构设置 — 济南市民政局
  6. 济南市财政局 通知公告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扬的通知 — 济南市财政局
  7. 关于表扬《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模范市民的决定》 —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
  8.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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