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社会有一些人因为经济能力不足,没有固定的房屋,居无定所。他们在城市中流浪,行乞或当苦力等临时工人,[1]在公园、天桥底、住宅楼梯睡觉。其他称呼如野宿族、露宿者、游民、街友等。
成因
Ø 社会结构改变-中高龄失业、遭就职市场淘汰者、贫富差距大、房屋供需不平衡、都市更新,收回公有地、强制拆迁等。
Ø 家庭支持功能断裂-家庭暴力受害者逃家,被遗弃之老人、精神病患、智障者与长期慢性病者。
Ø 个人人格特质-酒瘾、药瘾、犯罪、好逸恶劳。
共同特质
Ø 暱名(以绰号或特徵相称)
Ø 非志愿性游民居多
Ø 收入低且不稳定
Ø 居住不稳定(野宿、借住或不稳定租屋)

Ø 多数对未来期待低群聚者互动性高,但彼此认同度不高、无组织性
Ø 大多接受公部门或慈善团体之济助
分类
依居住型态区分
有固定野宿地长驻型通勤型无固定野宿地流浪型临时型无稳定住所半流浪型游民(借住、廉价旅馆)短期租屋等有稳定住所假游民(自宅、长期租屋等)
依收入状况区分
临时工临时工、阵头、杂工就业型就业(月薪)自营型资源回收、二手货贩售、行乞亲友接济型亲友接济福利补助型荣民、身障、老人、以工代赈其他仲介人头、诈骗、勒索
社会问题
流浪汉之所以难界定,是因为「游民」其实并非一个可以明确用条件加以划分的族群(例如老人、儿童可以用年龄来划分;身心障碍者可以用身障手册来认定,而经济清寒者可以透过资产调查机制来列册低收入户等),但「游民」无法独立成为一个身份别,充其量「游民」只是这个个案当下的「状态」,他有可能是老人、身心障碍者、妇女等,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或某些资源短缺,以至於目前是「在街头游汤」的状态。对於辅导游民的社工来说,工作目标不是要让游民的「总人数减少」,而是要设法让「处於游民状态的人尽快脱离游民生活」。因为游民的产生是钜视面社会结构的问题(失业、住宅政策、通货膨胀等问题),会让新贫阶级不断产生,愈是都会型的地区游民的聚集会愈严重。
参考资料 1
- 参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