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浩,汉族,1967年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起先后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期间在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过短暂工作经历;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刑事诉讼法学科负责人。[1][2][3]
教育背景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
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2005年11月至2008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
研究领域
诉讼法学(含证据法学)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代表性论文
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检察监督制度的局限性及其实现》、《英国反贪污贿赂法律制度改革述评》、《造法性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研究》、等专业论文三十余篇。
代表性著作
著有《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中外法学教育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检察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正当程序法律分析:当代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与蔡彦敏教授合著)。
编写的教材主要有:《证据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副主编)等
荣誉奖项
参考资料 3
- 法学专家:孙小果涉黑犯罪一审获刑25年并非最终结果 — 华商网
- 法学专家:孙小果涉黑犯罪一审获刑25年并非最终结果_新华报业网 — 新闻频道-新华报业网
- 洪浩:以庭审为中心,首要扭转控辩失衡之现状|学者评论 —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