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山丹

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政协副主席

洛桑山丹

洛桑山丹,男,1964年生,藏族。现任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佛协名誉会长。[0][1]

洛桑山丹,男,1964年生,藏族

现任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佛协名誉会长。[1][2]

人物经历

曾相继任佛协西藏自治区分会常务理事,阿里地区佛协会长等职。[3]

现任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佛协名誉会长。[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4],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1]

人物事迹

洛桑山丹出生在一个农牧民家庭。他一贯乐善好施,是一名优秀的爱国宗教人士。1983年他捐资8.6万元,组织当地群众修建了一座简易钢架桥,修通了简易公路,大大方便了当地群众和旅游者。没有交通工具,他带着20多人到7、8公里远的地方去背修桥需要石头,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建好了一座宽1.3米,长6米的简易桥。1984年,普兰县楚果寺修复后,洛桑山丹担任楚果寺民管会副主任。他引导广大僧人积极响应依法治寺、以寺养寺的政策,自力更生。1997年,洛桑山丹邀请西藏地矿厅专家到普兰勘查水源,建设矿泉水厂。地矿专家在玛旁雍错为中心的方圆两千平方公里最终确定了水质最好的塔尔钦乡附近的泉水。在建之初,政府出资100万元,他个人也投入大部分资金,建立了阿里地区历史上第一个矿泉水厂,同时,注册申请了阿里和平解放60年来的第一个商标――“岗仁波齐矿泉水”。建成后,他把矿泉水厂全部移交给了政府,没有要一分钱。

文革期间,一些寺庙由于管理混乱,不少文物流失到国外,洛桑山丹知道后,积极调查文物流失去向。通过佛教徒之间的感情交流,通过几年的努力说服了文物持有者。1999年的一个晚上,157件文物运回国内。经专家鉴定,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6件,总价值达到2000多万,并全部移交给普兰县人民政府。

1984年至2007年间,洛桑山丹利用楚果寺的收入,先后扶养了13名孤寡老人。他视老人们如自己的父母,为他们添置新衣、新被,为他们看病治疗,保证了老人们晚年生活快乐幸福。[5]

所获荣誉

2008年,洛桑山丹被评为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

参考资料 5

  1. 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名单 — 人民网
  2. 阿里地区宗教界代表人士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 西藏统一战线
  3. 西藏无党派人士洛桑山丹在3·14事件中勇救百人 — 中国政府网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 中国政府网
  5. 138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洛桑山丹事迹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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