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唐武德三年(620)分郃阳县东部设立河西县,故址在合阳县东南20公里,今名夏阳村,属东王乡。乾元三年(760)三月改名夏阳县,而将 朝邑县迁治盐坊,改名河西县,故址在大荔县东北,贞元元年(785)撤销。
设立到废止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析郃阳(今陕西合阳县洽川)东部黄河沿岸一带设河西县,为 西韩州治所(故址在合阳县东南20公里夏阳村,武德八年西韩州迁治韩城县,故址在韩城市东南1000米,贞观八年(634)韩州迁撤销)。
八年(625年),郃阳县属西韩州,至太宗贞观八年(634年)复属同州(治今陕西大荔县)。
贞观八年(634)西韩州迁撤销,郃阳、河西两属同州。
肃宗乾元元年(758)复同州之称,河西县属之。
乾元三年(760),改河西县为夏阳县,隶属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