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皇专制制度(俄语:царское самодержавие),是指起源自莫斯科公国的一种君主专制和政教合一的独裁形式,在沙皇专制制度下,所有的权力和财富分布被沙皇(即“全俄罗斯皇帝和独裁者”)控制。沙皇的权力远超过受立法机关和宪法约束的君主,他们甚至拥有西方君主没有的宗教权力,如掌握俄罗斯正教会,拥有同意大主教的任命权力。俄罗斯沙皇比法国波旁王朝君主的权力更大。俄罗斯从伊凡三世时期开始实行此一制度,废于1917年二月革命时期。有部分历史学家视此制度的传统为影响日后苏联极权主义的因素。[1][2][3]
历史
在来自亚洲北方的游牧民族蒙古人所建立的金帐汗国时代,蒙古管理系统的一些理念传入俄罗斯(可汗权力上天授予不容分割)。专制主义在俄国在17世纪和18世纪逐步发展起来,取代了伊凡三世建立在拜占庭式传统的莫斯科公国政府。在彼得大帝的统治时期,通过建立官僚公务员体系,降低了贵族势力并加强了沙皇的中央政权,还加强了国家对东正教的控制。叶卡捷琳娜大帝其在位往往被视为俄罗斯转向欧洲大陆开明专制的模式,主张君权神授,并在1785年颁布的宪章,在法律上肯定了贵族前几年已经获得的权利和特权,然而事实上,真正的权力归国家所有的官僚机构。后来的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建立了国务院作为咨询立法机构。但在亚历山大二世时代才建立独立的司法系统,在俄国1905年革命前俄罗斯也没有正式宪法。
功能
参考资料 3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