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茜茜

苍南县公安局遇害女民警

汪茜茜

汪茜茜(1973年——2010年10月7日),女,苍南县灵溪镇人,政法学校毕业后,始终以服务国家为己任,被誉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警花”。[0]在校时学习成绩优异,考入了一所政法大学。毕业后,她进入苍南县公安机关工作,成为了一名女侦查员。[0]2010年10月7日,汪茜茜被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绑架杀害。[0]

汪茜茜(1973年——2010年10月7日),女,苍南县灵溪镇人,政法学校毕业后,始终以服务国家为己任,被誉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警花”。[1]

在校时学习成绩优异,考入了一所政法大学。毕业后,她进入苍南县公安机关工作,成为了一名女侦查员。[1]2010年10月7日,汪茜茜被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绑架杀害。[1]

人物生平

汪茜茜是苍南县人,出生在1973年,[1]因学习成绩优异,进入了一家政法大学,后考入苍南县公安机关,成为一位当地民警。[1]汪茜茜生前系经侦科民警,其丈夫为当地副镇长。汪茜茜育有一女,家庭美满,家境富裕。公公为当地著名企业家,家族生意庞大。当然汪茜茜也参与办过不少大案。[1]

在2010年10月7日下午,汪茜茜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3名嫌疑人劫走被害人及其驾驶的新宝马越野轿车,并开车到福建将其奸杀埋尸。[1]

被害经过

2010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警方接到居民吴某报案称:2010年10月7日下午17时多,吴某的嫂子汪茜茜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自己一个人出门接女儿。这个时候,停车场里空无一人,汪茜茜刚一开门,就有三个匪徒冲了进来挟持了汪茜茜,将汪茜茜捆严实之后扔到了后备箱。[1]然后由施正赞驾驶汪茜茜的轿车逃离现场。[2]他们一共劫取汪茜茜身上现金1870元及银行卡,同时逼问她银行卡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金人民币2700元。[2]在抢劫过程中,其中一名歹徒还对其将汪茜茜进行性侵。[1]三个人最后交代,由于他们身上有明显特征,一人是结巴、一人手有残疾,因此害怕放了汪茜茜之后,汪会记住他们的特征而报警。[3]在发现汪茜茜是一名民警后,更是坚定了要置她于死地的决心。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叶长锋与吴正查两人负责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茜茜发生性关系。[4][5]然后施正赞、叶长锋和吴正查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其杀害,并从她身上搜出了一只手表、一条项链和三个戒指。[2]因为怕她还活着,在掩埋过程中,3名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对着她的脑袋猛砸,然后将她扔进了土里。[1]弥留之际,她曾苦苦哀求:“别杀我,孩子还小,需要妈妈。”[6]

抓捕罪犯

2010年10月9日凌晨0时许,在两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专案组于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该案失踪车辆后,先后抓获叶长锋、吴正查、施正赞三名犯罪嫌疑人。[1][7]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汪茜茜并不是第一个被他们伤害的女性,在2010年9月24日他们便奸杀过一名女子,随后将其埋尸。在9月27日时再次作案,杀害一名女子。在同一天再次顶风作案,但这名女子挣脱了绳索,从车上跳了下去侥幸逃生。[1]

歹徒被抓获
歹徒被抓获

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结伙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为灭口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施正赞、叶长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施正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依法均应数罪并罚。同时,三被告人抢劫后为灭口故意杀人,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2]

2011年5月,温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奸杀苍南女警察的三名劫匪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死刑,3名歹徒分别犯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1][8]

参考资料 8

  1. “最美警花”汪茜茜被杀案, 遇害前曾哀求歹徒:孩子不能没有妈妈 — 法证有道
  2. “苍南女民警被劫杀案”三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 中国法院网
  3. 温州苍南最美女警花惨遭奸杀 三凶徒罪行累累被抓 — 浙江新闻频道
  4. 女警被劫遭奸杀 3名罪犯获死刑 — 新浪网
  5.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宣判 3歹徒被判死刑(图) — 中国新闻网
  6. 2010年,警花汪茜茜被凌辱活埋,遇害前哀求:放过我,我还有孩子 — 人民日报
  7. 浙江温州3名歹徒奸杀女警被判死刑 — 央视网
  8. 苍南女警被劫杀案今日宣判 3名歹徒被判死刑 — 苍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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