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娟

原河北保定依棉集团董事长

汪利娟

汪利娟,女,满族,1964年7月出生于天津,祖籍河北遵化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汪利娟于1987年进入保定一棉工作,历任技术处副处长、厂长助理,之后汪利娟进入保定依棉集团任职。

汪利娟,女,满族,1964年7月出生于天津,祖籍河北遵化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汪利娟于1987年进入保定一棉工作,历任技术处副处长、厂长助理,之后汪利娟进入保定依棉集团任职。

2011年1月21日,汪利娟因犯合同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1]

早年经历

1999年—2001年,汪利娟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修工商管理硕士。

工作经历

1987年2月,汪利娟任保定一棉技术处副处长。

1993年6月,汪利娟任保定一棉厂长助理。

1996年1月,汪利娟任保定依棉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7年1月,汪利娟任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所获荣誉

时间奖项颁奖机构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党中央、国务院199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政府1998年保定市劳动模范保定市政府

社会职务

汪利娟任河北省纺织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汪利娟任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汪利娟任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汪利娟任第九、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事件

2011年1月21日,汪利娟等被告人犯罪案依法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03年初,被告人朱之霖、汪利娟、马小林、程健合谋,虚构“香港亚纺企业有限公司”是“中策集团”子公司的事实,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的资信证明,最终以“香港亚纺企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收购了“依棉集团”,骗取巨额资产。被告人汪利娟还实施了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失职等犯罪行为。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汪利娟犯合同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1]

参考资料 1

  1. 河北保定依棉集团董事长汪利娟一审获刑二十年 —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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