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敦斌,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山东青岛人,在职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2005级)经济法硕士学位。[1][2]
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3][4][2]
人物履历
2012年11月,任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6][7][8]
2013年07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9][10]
2015年12月,任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1][12]
2017年01月,任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3]
2017年03月,任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4][1]
2022年03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5]
2022年06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3]
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16][4][2]
任免信息
2012年11月30日,青岛市政府决定,任命:江敦斌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6][7]
2013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发布关于江敦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青岛市委决定:江敦斌同志任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9]
2013年7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江敦斌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0]
2015年12月25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江敦斌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1][12]
2017年1月25日,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命江敦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决定江敦斌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13][17]
2017年3月,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江敦斌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4]
2022年1月16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江敦斌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18]
2022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22年3月30日任命:江敦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6]
2022年6月9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江敦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3]
参考资料 18
- 江敦斌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 人员信息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王书坚、汲斌昌、傅明先、王心富、李猛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 — 北京日报客户端-今日头条
- 人员信息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刑事审判证据问题”理论研讨会圆满召开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关于孙恒勤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 — 灯塔-青岛组工
- 关于孙恒勤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 — 青岛政务网
- 市政府法制办江敦斌网谈满意度 — 青岛新闻网
- 中共青岛市委发布关于江敦斌等同志任免职通知 — 青岛新闻网
- 关于江敦斌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 — 青岛政务网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青岛人大
- 市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结束 公布人事任免 — 青岛新闻网
-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江敦斌为烟台中院代理院长 — 烟台中院-今日头条
- 烟台市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产生 — 齐鲁网-今日头条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最新人事任免 — 鲁网-今日头条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9号) — 山东人大
- 烟台发布人事任免 张波、王晓军被任命副市长 — 中国山东网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江敦斌辞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