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存礼,元朝国子祭酒
江存礼(1299-?),字敬心,号学庭,湖北蒲圻人。
江存礼于元朝泰定三年(1326)参加湖广乡试,取中第十八名举人,时年27岁。第二年(泰定四年三月)在京城会试后参加三年一次的殿试,登进士第。时进士榜分右榜(蒙古、色目人)中22人,左榜(汉人、南人)中59人,江存礼居左榜第十五名。乡试中举时的试题是《大别山赋》,江存礼挥洒写下700字的传世名篇《大别山赋》。当时朝庭特派主考官是揭溪斯,揭溪斯(1274-1344)是元代儒林四杰之一,阅卷后在江存礼试卷上批注:“大别屹立江汉,是子奇崛,与山争雄。”江存礼与浏阳周镗、武昌聂炳称为同第三杰。
进士及笫后,江存礼授翰林院奉直大夫、侍讲学士、迁升司业,元顺帝朝时直至国子祭酒,成为全国掌管文化教育的最高行政长官。“国子祭酒掌全国学之教令,统领全国府、州、县官学,并担任皇太子的老师,协助朝庭治理国家安抚百姓,是国家重臣,皆德尊望重者为之。”明朝石光霁在1370年刻诗选中称“江学庭与张以宁、黄子肃诸老俱有声当代。”《元史》记载“其文章、事业并为时所推重,后进之士仰之如泰山北斗。”并在翰林院刻碑铭记。在蒙古人统治的元代尤为不易。
江存礼不但文彩俊发,而且热衷善举,《元史·本纪》第三十四记载:至顺元年春,茶陵州民饥,同知江存礼以所授敕质粮三千石赈之。在任九省都察院史部天官时去世(卒年不详),皇帝封其为“莒国公”,溢号“文正”。奉旨安葬在蒲圻县官塘驿纱帽山,坟前建牌坊、神道。
江存礼因在官任上去世,作品可能没有结集出版。《大别山赋》、《炎陵庙》、《赤松山》、《刘孝子传》等作品散存于《元诗选》、《元诗选癸集》、《大明一统志》、《湖北诗征传略》、《炎陵志》、《云阳志》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