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图书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是中国台湾法学家王泽鉴创作的法学著作,全书八册初版分别刊行于1975年、1979年、1981年、1983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丛书共计八册,收录140余篇论文,主题内容涉及广泛。作者应用法学方法,针对重要的裁判,分析检讨其理由构成,并就个别具体案件发掘阐释其所蕴含的法律原则,建构其理论体系。该八册著作在某种程度反映了民法为因应社会经济变迁所面临的问题,如何解释适用法律,填补漏洞,创设新制度而成长的过程,记录着民法的理论发展史。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是中国台湾法学家王泽鉴创作的法学著作,全书八册初版分别刊行于1975年、1979年、1981年、1983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丛书共计八册,收录140余篇论文,主题内容涉及广泛。作者应用法学方法,针对重要的裁判,分析检讨其理由构成,并就个别具体案件发掘阐释其所蕴含的法律原则,建构其理论体系。该八册著作在某种程度反映了民法为因应社会经济变迁所面临的问题,如何解释适用法律,填补漏洞,创设新制度而成长的过程,记录着民法的理论发展史。

内容简介

该书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王泽鉴的学术专著。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六十四年,乃传统民法的延续与发展,超过半个世纪的运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积了相当丰富的实务案例、学说见解及规范模式,对大陆民法的制定、解释适用,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进两岸法学交流,共为民法学的繁荣与进步而努力。

作者多年来致力于民法的教学研究,得到两岸许多法学界同仁的指教和勉励,元照出版公司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协助、出版发行新版,认真负责,谨再致衷心的敬意。最要感谢的是,蒙 神的恩典,得在喜乐平安中从事卑微的工作,愿民法所体现的自由、平等、人格尊严的价值理念得获更大的实践与发展。

作品目录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雇用人无过失侵权责任的建立人格权之保护与非财产损害赔偿连带侵权债务人内部求偿关系与过失相抵原则之适用第三人与有过失缔约上之过失事实上之契约关系附条件买卖买受人之期待权动产担保交易法上登记之对抗力、公信力与善意取得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检讨“最高法院”判决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诚信原则仅适用于债之关系权利失效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摔角游戏之违法性商品制造人责任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奸淫未成年子女怀胎生子之侵权责任间接受害人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与有过失原则之适用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给付不能不动产赠与契约特别生效要件之补正义务无法律上原因之财产损益变动恶意占有人对有益费用之不当得利请求权善意取得权利之抛弃与损害赔偿强制拍卖非属债务人财产与拍定人之地位典权设定后何以不得再设定抵押权同一不动产上后设定之抵押权会妨害先设定之典权耕地承租人事先抛弃优先承受权的效力矿工工资优先受偿权优先承买权之法律性质父母非为未成年子女利益处分其财产之效力-《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2册比较法与法律之解释适用契约关系对第三人之保护效力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再检讨无因管理制度基本体系之再构成无权处分与不当得利赌债与不法原因给付侵权行为法之危机及其发展趋势违反保护他人法律之侵权责任意思表示之诈欺与侵权行为盗赃之牙保、故买与共同侵权行为雇主未为受雇人办理加入劳工保险之民事责任慰抚金干扰婚姻关系与非财产上损害赔偿地上权之时效取得动产担保交易法上登记期间与动产抵押权之存续断嗣与收养之效力英国劳工法之特色、体系及法源理论---《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3册“司法院”例变字第1号之检讨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与消费者的保护受诈欺或胁迫而为意思表示之效力在实例之分析自始主观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之基本理论使用他人物品之不当得利物之瑕与不当得利以同居为条件之赠与及不法原因给付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之侵权责任未成年子女之财产、父母及第三人产品责任现况之检讨及其发展趋势产品责任特别立法之比较研究侵害占有之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不法侵害他人之物之损害赔偿方法劳灾补偿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连带侵权责任与内部求偿关系雇用人之资力与慰抚金之量定让与请求权共有人优先承购权与基地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竞合不动产抵押权之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与从物---《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4册法学上之发现无效法律行为之撤销纯获法律上之利益第一一三条规范功能之再检讨土地重划完毕,所有权状换发后出卖人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再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二重买卖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无因管理及代位法定扶养义务人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之求偿关系互开支票利用未能兑现与不当得利出租他人之物、转租与不当得利添附与不当得利对未出生者之保护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负债务者之拒绝履行权及不当得利请求权抛弃继承与诈害债权税捐、工资与抵押权-《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5册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对物权行为适用之基本问题三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出租他人之物、负担行为与无权处分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认与债之主体的变更买卖、设定抵押权之约定与第758条之“法律行为”物权行为错误与不当得利未成年人与代理、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制度与衡平原则不当得利之连带债务侵害他人债权之侵权责任信赖利益之损害赔偿出卖之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交付受领补偿费之请求权基础德国法上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代位权之代位基于契约关系之越界建筑与土地受让人之拆屋还地请求权离婚契约之拘束力与特别生效要件之履行两愿离婚“登记”法律性质之争议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6册无权代理人之责任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第264条规定之适用、准用与类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第425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委任人不得代位行使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任人取得之权利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五则法律问题及“司法院”研究意见之检讨无扶养义务而为扶养时之请求权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侵权责任:比较法的分析--《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7册“台湾现行民法”与市场经济定型化旅行契约的司法控制基于债之关系占有权的相对性及物权化挖断电缆的民事责任:经济上损失的赔偿使用借贷关系终了后继续占用借用物的不当得利误认他人为生父而扶养与不当得利请求权土地征收补偿金交付请求权与第225条第2项规定之适用或类推适用时间浪费与非财产上损害之金钱赔偿第三人利益买卖契约之解除及其法律效果雇主对离职劳工发给服务证明书之义务论移转不动产物权之书面契约时效取得地上权的要件、登记与效力关于邻地通行权之法律漏洞与类推适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8册举重明轻、衡平原则与类推适用人格权、慰抚金与法院造法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私卖共有物、无权处分与“最高法院”出卖之物数量不足、物之瑕疵、自始部分不能与不当得利赠与的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受赠人得否向赠与人请求交付地价补偿费捣毁私娼馆、正当防卫与损害赔偿商品制造者责任与纯粹经济上损失银行征信科员评估信用不实致银行因超额贷款受有损害的民事责任——从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论契约与侵权行为法的规范功能及民事责任的发展动产担保交易法30年-

创作背景

王泽鉴专攻民法,且游学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较为熟悉,尤其是对德国法、英国法及它们在立法、判例上的较新成果。另一方面,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问题丛生,这对继受于德国民法典的“台湾地区现行民法”提出众多挑战。基于近20年“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在解释适用上存在的基本问题及积累的经验,王泽鉴运用比较法的眼光,运用学说与判例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写成代表作《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该书是王泽鉴教授所著论文的汇集,集中反映了作者20余年间的主要学术成就在书中。乃作者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教学研究的心得,此段期间是“台湾民法”发展的关键时期。

作品鉴赏

王泽鉴在该套丛书中以理论为依据,以案例为依托,以类型化为手段,以分析法学为方法。作者深入讨论了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判例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大陆法系传统法理为依托,借鉴英美等国法学发展的经验;以法学的方法论,去阐释、检验法律的适用,发现涵蕴于个案之中的法律原则,从而综合整理个别案例组成体系,并探究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创构一个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的民法学术体系。该书的突出特点在于,民法理论研究与民法判例研究结合,谋求学说与判例之相互协同,理论与实务之互相贯通。可称得上“崭新的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之风、法学论文写作方法和法学论文样式”。

该丛书研究课题范围广泛,汇集众家学说而独具精辟见解,同时论理深入浅出,遣词造句兼具专业与通俗之妙。

作品影响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丛书,在台湾地区较有影响。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大陆就有该丛书前四册的影印本流行,对中国大陆民法学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该丛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该文中王泽鉴所提出的民法研究方法,值得大陆学者借鉴,他的研究结论与创新内容拓展了两岸法学家的研究视野。

出版信息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8册,初版分别刊行于1975年、1979年、1981年、1983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书的中文简体字版由著作权人王泽鉴授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独家出版。199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刊印《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文简体版,共计八册,约220万字。

作者简介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丰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沦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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