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是梅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王晖。[1][2]
建置沿革
梅州地方一级的行政区划建置,始于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
北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北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以程乡县隶潮州;元丰五年(1082),梅州复置,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绍兴十四年(1144)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梅州为梅州路,置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1286),复为梅州,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司;元贞元年(1295),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均只领程乡县。明洪武二年(1369),废州为程乡县,隶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为“嘉应州”,隶属广东省,辖地包括程乡、平远、镇平及以前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长乐五县,称为“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1812),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元年(1912),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1949年10月,梅州市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7个县;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个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汕头专区,兴梅7个县属汕头专区;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七县一市;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七县一市改为六县一市;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3月正式挂牌),辖原兴梅7个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七县一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代管兴宁市(县级)。2013年10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梅州市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辖2个区(梅江区、梅县区)、5个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代管兴宁市。[3]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2]
辖区概况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土地面积15864.51平方千米。2024年末户籍人口532.13万人;常住人口384.1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2.18万人。祖籍梅州的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700多万人,遍布80多个国家和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梅县区松口镇设立中国首个移民纪念项目——中国(梅州)移民纪念广场。[4]
行政区划
工作部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科学技术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司法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梅州市水务局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州市林业局梅州市商务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体育局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梅州市统计局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梅州市信访局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梅州市国资委[6]
其他
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6]
各县(市、区)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6
-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中国政府网
- 历史沿革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走进梅州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梅州市行政区划表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梅州市政府信息公开 — 梅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