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君,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因其违反组织纪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事件
参考资料 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天眼查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爱企查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国人保滁州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
柳君,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因其违反组织纪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5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1]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其中涉及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理赔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的问题。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期间,该理赔中心购买并发放了价值总计12,000元的商场购物卡,这些购物卡是以员工网络学习奖励的名义分发给了12名员工[2]。同时,还责令滁州市分公司收回所有员工领取的购物卡,并将之交至滁州市分公司工会。如果员工已经使用了购物卡,则应从他们的薪酬中扣除相应金额。此外,滁州市分公司也被要求对其理赔中心的违规行为在整个市内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柳君,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因其违反组织纪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