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兰芳(1935年—2021年8月30日),河南息县人,豫剧表演艺术家、一级演员。[2]
柳兰芳12岁时登台演出《小放牛》,获得县儿童文艺演出奖。1950年,她被招收到潢川专区文工团;1952年,调至省歌剧团。在30多年的舞台艺术实践中,柳兰芳成功地塑造了10多个现代农村少女的形象,成为一名善演豫剧现代戏的表演艺术家。在1956年省首届戏曲会演中,其主演《刘胡兰》一剧中的刘胡兰,获二等演员奖;在1959年省第二届戏曲会演中,其主演《冬去春来》,获优秀演员奖。此外,她主演的《小二黑结婚》《爱情的审判》等剧目,先后被中央和省电视台录像播放;在电影豫剧故事片《倔公公犟媳妇》中饰大嫂,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刁能泼辣的中年妇女形象。[1]
2021年8月30日晚9点14分,柳兰芳因病逝世,享年86岁。[2]
人物生平
柳兰芳于1935年在河南省息县城关出生,她自幼酷爱文艺,能歌善舞,12岁登台演出《小放牛》,获县儿童文艺演出奖。1950年,被招收到潢川专区文工团。1952年,调省歌剧团。同年,她领衔主演了反映新《婚姻法》的豫剧现代戏《罗汉钱》。1956年,省豫剧院建立,歌剧团改为豫剧院三团。[1]
在1956年的省首届戏曲会演中,柳兰芳主演《刘胡兰》一剧中的刘胡兰,获二等演员奖。在1959年省第二届戏曲会演中,她主演《冬去春来》,获优秀演员奖。此外,她主演的《小二黑结婚》《爱情的审判》等剧目,先后被中央和省电视台录像播放;在电影豫剧故事片《倔公公犟媳妇》中饰大嫂,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刁能泼辣的中年妇女形象。[1]
1960年柳兰芳加入中国戏剧家协会,被选为河南省文联委员、河南剧协理事。1963年,她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柳兰芳被选为共青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此外,柳兰芳还曾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1]
2021年8月30日晚9点14分,柳兰芳因病逝世,享年86岁。[2]

表演作品
| 作品名称 | 饰演角色 |
|---|---|
| 《刘胡兰》 | 刘胡兰 |
| 《小二黑结婚》 | 小芹 |
| 《倔公公犟媳妇》 | 大嫂 |
| 《冬去春来》 | - |
| 《爱情的审判》 | - |
| 《杏花营》 | - |
| 《好队长》 | - |
| 注:表中仅列出部分作品,参考资料来源[1][3] | |
个人生活
柳兰芳的丈夫为朱超伦。柳兰芳和朱超伦都出生于1935年6月,他们的结合正如二人所钟爱的豫剧艺术一样具有戏剧性。1952年,柳兰芳从潢川地区文工团、朱超伦从原平原省新乡地区文工团同时调到省歌剧团。共同的艺术追求和长期的心灵相通,使柳兰芳和朱超伦于1956年结为伉俪。[1]
最初,为了支持妻子在事业上继续发展,塑造更具光彩的舞台艺术形象,朱超伦默默地做起了铺路石。他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封闭在狭窄的家庭生活圈内,承揽了所有的家务。等妻子功成名就后,从1963年起,朱超伦开始投身到专业从事戏曲创作的实践中。这时,柳兰芳则义无反顾地转而全力支持丈夫。朱超伦是山东人,性格较为外向,说话直来直去,而柳兰芳则相对比较内向,平时不爱多说话。在40多年的生活中,夫妻二人很少吵闹过,在文艺界享有“模范夫妻”的美誉。退休后的柳兰芳和朱超伦热心于参与各种社会活动。[1]

获得荣誉
在1956年的省首届戏曲会演中,柳兰芳主演《刘胡兰》一剧中的刘胡兰,获二等演员奖。在1959年省第二届戏曲会演中,她主演《冬去春来》,获优秀演员奖。[1]
此外,她还多次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1]
人物评价
参考资料 4
- 清凌凌的水来蓝莹莹的天 小芹扮演者“不老女神”柳兰芳走了 — 大河报
- 豫剧表演艺术家柳兰芳逝世 — 新华网
- 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柳兰芳去世,享年86岁 — 正观新闻
- 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柳兰芳去世 —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