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波恩大学博士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2][1][6][3]
柏浪涛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教义学、比较刑法学、刑法基础理论,是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和德日新理论倡导者,权威解读命题立场“温和新理论”,准确把握命题新思维。授课理念是化繁为简,刀下见菜。[1][7]2010年,他发表了论文《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2015年,柏浪涛与陈兴良合作撰写了著作《刑法各论精释》。[1]2019年10月27日,柏浪涛应邀在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翠西校区模拟法庭开展法考辅导专题讲座。[8]2020年,他独自撰写的著作《错误论的新视角》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1]2023年12月,柏浪涛参加了法律沙龙研讨会,并发表言论。[9]2024年9月13日,柏浪涛在上海二中院举行的首期“至正·理论实务同行”刑事审判研讨会上围绕议题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高空抛物罪、故意伤害罪等的界分”等方面展开研讨。[10]2025年,他加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担任教授。[3]
2018年,柏浪涛入选首批“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1]2023年5月,入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公示名单。[5]
人物经历
柏浪涛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从事两年公派博士后研究,2010年,发表了论文《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2011年1月,其著作《侵犯知识产权罪问题研究》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11]同年6月,参与撰写的《刑法历次修正案权威解读》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12年,所著的《刑法攻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12][13]2015年,柏浪涛与陈兴良合作撰写了著作《刑法各论精释》。次年,他独著的《柏浪涛讲刑法》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
2018年,柏浪涛相继发表了论文《实行犯的对象错误与教唆犯的归责问题》(《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构成要件错误的本质:故意行为危险的偏离》(《法学研究》2018年第3期)和《未遂的认定与故意行为危险》(《中外法学》2018年第4期)。[1]2019年10月27日,柏浪涛应邀在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翠西校区模拟法庭开展法考辅导专题讲座。[8]2020年,他独自撰写的著作《错误论的新视角》出版,2022年,发表了论文《论选择性要素的认识错误》。[1]

2023年6月16日,柏浪涛在以“法秩序统一与刑民交叉问题”为主题的第五届刑法专题论坛法学新秀沙龙上发表致辞。[14]同年12月,他参加了法律沙龙研讨会,并发表言论。[9]2024年3月24日,柏浪涛在“刑法教义学中的主观归责”国际学术会议的第一单元中,以“举止规范、义务违反与结果归责”为题,提出结果归责框架下故意与过失存在着高阶层与基础阶层的关系。[15]9月13日,柏浪涛在上海二中院举行的首期“至正·理论实务同行”刑事审判研讨会上围绕议题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高空抛物罪、故意伤害罪等的界分”等方面展开研讨。[10]
2025年,柏浪涛加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担任教授。[3]
研究领域
柏浪涛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教义学,比较刑法学,刑法基础理论。[1]
研究成果
主要论文
| 时间 | 题目 |
|---|---|
| 2022年第5期 | “论选择性要素的认识错误”,《法学研究》 |
| 2022年第4期 | “德国附属刑法的立法述评与启示”,《比较法研究》 |
| 2021年第6期 | “民事代理在刑法适用中的意义”,《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
| 2021年第4期 | “欺诈发行证券罪的教义学分析”,《中国刑事法杂志》 |
| 2020年第7期 | “侵占罪的保护法益是返还请求权”,《法学》 |
| 2020年第6期 | “违法性认识的属性之争:前提、逻辑与法律依据”,《法律科学》 |
| 2019年第1期 |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错误类型分析”,《法商研究》 |
| 2018年第4期 | “未遂的认定与故意行为危险”,《中外法学》 |
| 2018年第3期 | “构成要件错误的本质:故意行为危险的偏离”,《法学研究》 |
| 2017年第6期 | “简述德国刑法判例对理论发展的影响——以违法性认识错误为例”,《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
| 2017年第2期 | “论诈骗罪中的‘处分意识’”,《东方法学》 |
| 2016年第6期 | “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的实质区分——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法律科学》 |
| 2016年第4期 | “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实质区分——在隔离犯中展开”,《法学评论》 |
| 2016年第3期 | “狭义的因果错误与故意归责的实现”,《法学》 |
| 2016年第3期 | “中国大陆性刑法立法综览与问题评析”,台湾《月旦刑事法评论》 |
| 2016年第1期 | “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法学家》 |
| 2015年第4期 | “打击错误与故意归责的实现”,《中外法学》 |
| 2012年第6期 | “构成要件符合性与客观处罚条件的判断”,《法学研究》 |
| 2012年第6期 | “构成要件符合性与客观处罚条件的判断”,《法学研究》 |
| 2011年第2期 |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受胁迫行为的体系性分析”,《政治与法律》 |
| 2010年第3期 | “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中国刑事法杂志》 |
参考资料[1]
研究课题
柏浪涛曾主持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构成要件错误新论:研究维度反思与基础理论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共危险防控背景下的监督过失理论研究”。[1]
社会活动
2019年10月27日晚,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特邀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公派博士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考辅导专家柏浪涛老师,在西安财经大学翠西校区模拟法庭开展法考辅导专题讲座。[8]
2019年10月28日上午,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邀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柏浪涛以“刑法学逻辑思维、法考备考攻略—法考新趋势”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并与该院师生进行深入交流,该院近200名师生到场聆听。[16]
2019年11月1日上午10点,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邀请到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公派博士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柏浪涛为学院师生作学术报告,法学院近200名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了报告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萍主持报告会。[17]
2019年11月2日下午2时,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柏浪涛教授应邀做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第104期吉大法学新锐茶座暨“刑法之思”第5期讲坛,于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座706室为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以“刑法教义学中的逻辑推理”为主题的学术讲座。[18]
2023年6月16日18点,以“法秩序统一与刑民交叉问题”为主题的第五届刑法专题论坛法学新秀沙龙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104室举行,本次沙龙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柏浪涛教授致辞。[14]
2024年3月24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协办的“刑法教义学中的主观归责”国际学术会议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楼成功举办。柏浪涛教授在会议第一单元以“举止规范、义务违反与结果归责”为题,提出结果归责框架下故意与过失存在着高阶层与基础阶层的关系。并主持了会议第四单元,主题为“主观归责与客观归责的区别与联系”。[15]
2024年9月13日,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高院指导,上海二中院与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首期“至正·理论实务同行”刑事审判研讨会在上海二中院举行。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柏浪涛围绕议题三“高空抛物罪保护的法益、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危害公共安全与扰乱公共秩序的内涵区别,‘其他危险方法’同类解释规则的确立,行为对象不特定说与危险范围不特定说的分歧,危险犯和实害犯的犯罪类型区分”等方面展开研讨。[10]
社会任职
主要著作

参考资料[1]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1][4][5]
参考资料 18
- 柏浪涛 —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 第七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公示 — 澎湃新闻
- 法考名师柏浪涛已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 澎湃新闻-百家号
- 校友动态 | 我院校友李世刚、柏浪涛荣获第七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 微信公众平台
-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公示公告 — chinalaw
- 【校友风采录】柏浪涛:夯实法学本领,感念母校恩情 — edu
- 【校友开讲】柏浪涛:法学方法论的思维训练 — edu
- 知名法考辅导专家柏浪涛老师莅临我校作专题讲座 — xaufe
- 75号咖啡丨药品还是毒品? ——涉麻精药品类毒品犯罪的司法适用 — shobserver
- 至正·理论实务同行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适法统一 — 微信公众平台
- 侵犯知识产权罪研究 — 豆瓣读书
- 【3月25日 前沿讲坛第5讲预告】华东师范大学柏浪涛副教授:刑法总论的基本问题 — 上海政法学院
- 刑法历次修正案权威解读 — 豆瓣读书
- “法秩序统一与刑民交叉问题”法学新秀沙龙成功举办 — 微信公众平台
- “刑法教义学中的主观归责”国际学术会议在复旦大学成功举办 — 微信公众平台
- 【学贺信】法学院邀请华东师范大学柏浪涛副教授作法考专题讲座---西藏民族大学 — 西藏民族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柏浪涛博士莅临我校法学院作学术讲座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柏浪涛副教授应邀做客我院第104期吉大法学新锐茶座暨“刑法之思”第5期讲坛 —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注释
- 截至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