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兰(1925年-2015年12月),女,别名阿黄,出生于海南岛临高县南宝镇松梅村,抗日胜利6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4][3][1][5]
1939年2月,日本入侵海南岛后,林爱兰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琼崖纵队[注1],成了一名“红色娘子军”。[4][3]她还曾因到日本部队偷子弹,被政府奖励过两个纪念章。[6]1941年,在一次行动归途中,林爱兰不幸被日军俘虏,后来被强迫沦为“慰安妇”,惨遭蹂躏长达半年。[3]期间她因坚决反抗,被日军严刑拷打,右大腿筋骨被打断致身体残废、无法正常行走,后成功逃出并继续投身革命。[7]2005年,林爱兰获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5]2012年12月,郭柯以“慰安妇”为题材拍摄纪录片《三十二》,片名源于当时中国仅剩的32位“慰安妇”幸存者,林爱兰便是其中一员。[6]林爱兰是目前[注2]已知的、整个亚洲唯一一名被强逼为“慰安妇”的抗日女战士幸存者。[8]2015年12月,林爱兰去世。[4][3]
早年经历
1925年,林爱兰出生于海南岛临高县南宝镇松梅村一个中医家庭,[3][4]是家中独女。[8]林爱兰的父亲是一名赤脚医生,通晓中医药理,她从父亲那里了解到了许多中草药的用途。[9]一次日军扫荡将她的母亲杀害,扔到了河边,尸骨都没找到。战乱中,父亲也不知所终。[8]
加入游击队
1939年2月10日,日本悍然入侵海南岛,位于琼州海峡之滨的临高县自然难逃一劫。15岁的林爱兰,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独立队[注1],成了一名“红色娘子军”。最初她只是琼崖游击队的医护人员。没多久,林爱兰就成为荷枪实弹、冲锋陷阵的琼崖游击队女战士。[4][3]她还曾因到日本部队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偷子弹,被政府奖励过两个纪念章。这两个纪念章,她看得比命都重要。[6]
受害经历
1941年,17岁的林爱兰被汉奸李文勉等人抓走,与另外6名女孩被押至加来镇林茂轻家(临时慰安所),遭受日军残酷性奴役,每天少则三四次、多则十多次被强暴,期间有女孩被糟蹋致死,她在那里熬过半年多。之后,她与另外2个南宝乡女孩趁夜从屋顶逃走,被日军发现追赶,头皮被子弹擦伤,逃回家后身体虚弱,经父亲采草药医治康复。[4]这段经历让她失去了生育能力,腿也被打断,此后她无法走路,每天只能坐在椅子上,依靠双手支撑着椅子慢慢挪动。[6]
婚姻经历
病好后因怕再被抓,林爱兰逃到别处参加抗日游击队,还与战士李崇德结婚,却因公婆知晓其经历,被偷偷卖给他人,她坚决不从,逃到儋县国营西流农场干活。林爱兰在农场结识周阿新并结婚,因被日军糟蹋无法生育,便照顾周阿新的子女,可子女长大后对她不好。[4]
晚年经历
1985年,林爱兰搬到南宝乡,用农场领导给的400元盖房。她还从医院抱回三个弃婴,其中有一个得了重病,因没钱治疗病死,另外一个因生活困难送别人领养了,仅剩下唯一的女孩名叫林宝香。林爱兰靠政府补贴、农场补助及售卖禽畜维持生活与供林宝香上学。[4]21世纪后,林爱兰因身体渐弱被送进了养老院。[4]2005年,林爱兰获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5]2012年12月,郭柯以“慰安妇”为题材拍摄纪录片《三十二》,片名源于当时中国仅剩的32位“慰安妇”幸存者,林爱兰便是其中一员。[6]同时,她也是目前[注2]已知的、整个亚洲唯一一名被强逼为“慰安妇”的抗日女战士幸存者。
人物去世
2015年12月,林爱兰病故,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为其竖立墓碑。[4][3]
人物关系
| 名字 | 关系 | 简介 |
|---|---|---|
| 李崇德 | 第一任丈夫 | 战士 |
| 周阿新 | 第二任丈夫 | - |
| 林宝香 | 女儿(领养) | 林爱兰在乡医院捡来的女儿,毕业于南宝乡初级中学,因家庭和顾虑未考高中 |
参考资料:[1][4]
获得荣誉
相关作品

参考资料 10
- 参考 1
- 参考 2
- 影像中的红色娘子军 — 中国艺术报
- 参考 4
- 参考 5
- 从32到22再到11,留给日本向慰安妇道歉的时间不多了! — 新华网
- 林爱兰 — 人文学院
- 11年前拍摄的24位“慰安妇”幸存者均已去世 — 今日头条
- 慰安妇幸存者忆日军暴行:最漂亮的被剖心处死_日本 — 搜狐
- 三十二(2014) — 豆瓣电影
注释
- 抗日游击独立队
-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