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发,男,汉族,1967年6月生于天津市。他于1984年12月开始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并拥有在职大学学历和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然而,2021年7月,杨连发因涉嫌受贿罪一案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已移交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
人物履历
1984.12—1997.02,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百货商场营业员、文体组主任。

1997.02—1997.11,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文体商场经理助理。
1997.11—1998.03,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儿童商场经理助理。
1998.03—2000.01,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文体、儿童商场经理。
2000.01—2002.02,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女士服饰商场经理。
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2—2002.11,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副经理。
2002.11—2003.11,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副经理(主持工作)。
2003.11—2006.01,杨连发担任天津友谊商厦党委副书记、经理。
2006.01—2006.03,杨连发担任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6.03—2007.01,杨连发担任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7.01—2011.11,杨连发担任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1.11—2014.04,杨连发担任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3]
2014.04—2020.08,杨连发担任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4]
2018年1月12日,政协天津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杨连发为政协天津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5]
人物事件
2020年12月,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连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4]
2021年7月,杨连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连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友谊商厦副经理、经理,天津一商友谊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一商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
参考资料 6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连发被查
-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杨连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连发被查 — 澎湃新闻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连发接受审查调查————要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 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共695人 — 澎湃新闻
-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邢国友、杨连发、张伟杰提起公诉 — 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