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京

杨新京

杨新京,汉族,1987年至1990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同时担任刑事诉讼监督教研部主任,教授,研究生指导教师。杨新京教授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刑法和检察业务领域。科研成果有刑法修正案与刑法立法解释,刑法适用手册,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股票、期货受贿犯罪研究,论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论转化犯等著作及论文。1990年7月至1991年6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工作;

杨新京,汉族,1987年至1990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同时担任刑事诉讼监督教研部主任,教授,研究生指导教师。杨新京教授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刑法和检察业务领域。科研成果有刑法修正案与刑法立法解释,刑法适用手册,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股票、期货受贿犯罪研究,论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论转化犯等著作及论文。

个人经历

1990年7月至1991年6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工作;

1991年6月起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任教;

2004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

主要著作

《中国刑法教程》《刑法的修订与适用》《刑法学》《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教程》等多部。

主要论文

《美国的辩诉交易》《未成年人的犯罪与刑罚》《析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论转化犯》等40余篇。

讲授专题

刑法修正案与刑法立法解释;两高司法解释;共同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疑难案件的认定;贪污贿赂犯罪疑难案件的认定;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研究;刑事案例教学等。

科研项目

高级检察官培训教程;初任检察官培训教程。

获奖情况

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系统十佳教师;

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200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评为西部巡讲优秀教师;

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荣获全国检察系统“检察教育名师”称号。[1]

参考资料 1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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