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以才

曾任湖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以才,1936年2月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律师,曾任湖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1956年8月~1960年9月,任武汉车辆电焊合作社党支书,江汉区二轻局干部,江汉钢铁厂车间主任、支书、副厂长;

杨以才,1936年2月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律师,曾任湖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经历

1956年8月~1960年9月,任武汉车辆电焊合作社党支书,江汉区二轻局干部,江汉钢铁厂车间主任、支书、副厂长;

1960年9月~1964年7月,在湖北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4年7月~1973年7月,任湖北省监委、五七干校、省革委会政工组、工交办于部;

1973年7月~1983年9月,任湖北省冶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书记;

1983年9月~1985年10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副书记;

1985年10月~1993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1993年8月兼任省监狱局第一政委(其间:1989年9月~1990年1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93年7月~1995年4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兼省监狱局第一政委;

1996年2月,任湖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第七、八届、九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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