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志浩,男,2016年4月15日去世,山东省冠县人,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辱母案”中被刺死者。[3][2][1][4]
杜志浩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2016年4月14日,以杜志浩为首的11名催债人以辱骂、弹烟头等方式侮辱苏银霞,杜志浩被于欢(苏银霞的儿子)用水果刀刺中,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次日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4][3][2][5]
人物经历
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4]2016年4月14日,杜志浩与其同伙前往苏银霞公司讨债,在该公司接待室内以辱骂、弹烟头等方式侮辱苏银霞,并以拍打面颊、揪抓头发、按压肩部等肢体动作羞辱于欢。随后杜志浩被于欢用水果刀刺中,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次日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3][2]
个人生活
杜志浩共有一男三女。杜志浩死后,两名女儿跟随杜志浩的妻子居住在冠县县城,一男一女由杜志浩的父亲杜洪章照看。[6]

辱母案事件背景
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于欢的父母于西明、苏银霞两次向吴学占、赵荣荣借款共计13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在苏银霞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3][2][5][4]
事件经过
2016年4月14日,杜志浩等十余人到苏银霞公司讨债。杜志浩等人在该公司接待室内以辱骂、弹烟头等方式侮辱苏银霞,并以拍打面颊、揪抓头发、按压肩部等肢体动作侵犯于欢人身权利。当日22时22分,杜志浩等人阻拦欲随民警离开接待室的于欢、苏银霞,并采取卡于欢项部等方式,将于欢推拉至接待室东南角。于欢持刃长15.3厘米的单刃尖刀捅刺杜志浩腹部。之后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次日杜志浩经抢救无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3][2][5]
审判结果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7]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在二审判决书中,法院裁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7]2018年5月11日山东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在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如下: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20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2年2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8]
社会影响
参考资料 8
- “辱母案”唯一死者 生前是“两对双胞胎”父亲 — 环球社会
- “刺死辱母者案”于欢减刑出狱 人民日报曾评价该案:生动的法治课 — 澎湃新闻
- 于欢故意伤害案 — 中国法院网
- 刺死辱母者 — 南方周末
- 于欢辱母杀人案最新进展:苏银霞出狱满头白发 于欢狱中现状惹人怜 于欢辱母杀人案案件回顾 — 今日头条
- 杀人辱母案后续 苏银霞被拘捕看押 杜父:杜志浩是好孩子被冤枉(2)_社会新闻_海峡网 — 海峡网
- 舆论民意影响下的司法裁判与法治实现路径 ——以法律社会学视角分析“于欢案” — 榆林法院网
- 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吴学占获刑25年 — 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