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合作农场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自愿参股,旨在联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经营活动。[1][2][3]
特点
村级合作农场的特点在于集体(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农民可以自愿参股,其成员既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企业。
参考资料 3
- 农村经营添新模式 “合作农场”的太仓实践 — 凤凰网
- 海门发展村集体经营新型合作农场 促进乡村振兴 — 人民网
- 新型合作农场蹚出乡村振兴新路
村级合作农场
村级合作农场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自愿参股,旨在联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经营活动。[0][1][2]村级合作农场的特点在于集体(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农民可以自愿参股,其成员既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企业。
村级合作农场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自愿参股,旨在联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经营活动。[1][2][3]
村级合作农场的特点在于集体(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农民可以自愿参股,其成员既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