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儒

李鸿儒(1908~1943),海南澄迈县加乐乡德润村人。1927年4月25日,金江地区发生反革命大屠杀事件后,李鸿儒回到加乐进行革命活动。同年10月,任中共澄二区委书记。为了隐蔽身份,有利于开展革命斗争,在南渡江九龙滩段附近创办一家制香厂,以制香为名,聚集进步群众,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建中共德润党支部。李鸿儒(1908~1943),海南澄迈县加乐乡德润村人。

李鸿儒(1908~1943),海南澄迈县加乐乡德润村人。1927年4月25日,金江地区发生反革命大屠杀事件后,李鸿儒回到加乐进行革命活动。同年10月,任中共澄二区委书记。为了隐蔽身份,有利于开展革命斗争,在南渡江九龙滩段附近创办一家制香厂,以制香为名,聚集进步群众,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建中共德润党支部。

生平年表

李鸿儒(1908~1943),海南澄迈县加乐乡德润村人。

个人履历

9岁进加乐学校读书。1925年考入澄迈中学就读,1926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1927年4月25日,金江地区发生反革命大屠杀事件后,李鸿儒回到加乐进行革命活动。同年10月,任中共澄二区委书记。为了隐蔽身份,有利于开展革命斗争,在南渡江九龙滩段附近创办一家制香厂,以制香为名,聚集进步群众,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建中共德润党支部。

1928年,琼崖西路红军第一次反“围剿”失败,中共澄迈县委解体,澄迈革命陷入低潮。于同年秋天,李鸿儒远渡重洋到新加坡谋生。

1932年春从南洋回国,以经营布料杂货生意作掩护,活动于金江、加乐、中兴、仁兴等地方,秘密进行革命串联。

1937年恢复党组织生活。

1938年6月至1940年4月,任中共澄迈县委委员兼宣传部长。

1941年5月至1942年10月,任澄迈县办事处第三科(民运科)科长、办事处副主任等职。此期间,变卖自家田地60余亩,换光洋1000多块,购买驳壳枪9支,购买一批丸药和一批纸张、笔墨送给琼崖抗日独立总队。发动加乐地区各村庄群众,捐钱捐物,支持抗日。并自编自唱顺口溜:“日本鬼子真残忍,奸淫掳掠俺乡亲。我们要同心同德,送钱送粮去抗日。”“日军侵华杀人民,国亡家破天变色。为生存奋起抗击,誓把日寇赶出境”进行抗日宣传。

1942年冬,调到琼崖东北区抗日民主政府工作。

1943年3月,任第五支队医院政治指导员兼院长。同年10月,第五支队医院进驻定安县椰子头,同月遭日军偷袭,为抢救一位伤员而中弹牺牲。[1]

参考资料 1

  1. 澄迈县志 卷三十四 人 物 — 海南史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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