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荒(1916年5月22日-2014年12月4日)[1],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奉天(今辽宁)营口人。又名李枝伟。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国文系。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务书记。
2014年12月4日10时39分,李荒因病医治无效在沈阳逝世,享年98岁。[2]
人物生平
李荒同志1916年5月22日生于营口市郊区魏家屯。
自1929年起,李荒同志先后就读于奉天东北大学附中、北平东北中学、北平东北大学。在青少年时期,他追求革命真理,阅读进步书刊,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
1935年12月9日,他参加“一二·九”学生抗日救亡运动,走上了抗日救国之路。
1936年2月-1945年9月,先后担任北平东北大学抗日民族先锋队队员,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部宣传部科长、组织部长、宣传部副部长,晋察冀日报时事主编。
1945年10月-1952年12月,任东北日报社总编、社长。
1953年1月-1954年8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副书记。
1954年8月-1966年9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
1973年3月-1977年4月,任大连工学院(今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
1977年4月-1979年4月,任中共旅大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1979年4月-1981年4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兼旅大市委第一书记。
1979年9月,李荒同志任省委“两案”清查领导小组组长。他工作认真负责,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了相关问题,为彻底粉碎“四人帮”在辽宁的帮派体系和刘少奇同志平反,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1年4月-1983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务书记,辽宁省第四届政协主席。1981年10月,李荒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1983年离职休养。
1987年当选中共十三大代表,1992年当选中共十四大代表。
李荒同志离休后,仍然壮心不已,笔耕不辍。他在《人民日报》、《辽宁日报》等报刊发表了以《同志颂》为代表,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的论述文章14万多字,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严厉批评不正之风,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赞誉。
因病逝世
组织评价
参考资料 2
- 辽宁党报追忆老书记李荒:曾明确提出党内存在夫人、家属参政 — 澎湃新闻
- 辽宁省委原常务书记李荒病逝,曾为刘少奇平反作出重要贡献 —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