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芝兰,女,汉族,生于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历,现任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教授。
工作经历
1986年7月-2004年7月兰州医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 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4年7月至今在兰州医学院、兰州大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担任教授。
2001年6月-2011年4月担任兰州医学院、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系)院副院长 分管教学工作。
科研成就
科研成果
长期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在劳动卫生和妇幼保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讲的《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主持完成的《三硝基甲苯慢性职业中毒预防对策的研究》2003年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参加完成的《丙烯腈慢性中毒诊断指标的研究》《丙烯腈、乙醇的联合毒性作用研究》《甘肃省农村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分别获1991年、2000年、2011年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科研成就
2006年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贡献奖,2010年荣获宝钢优秀教师奖。
社会活动
现为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妇女劳动卫生学组副组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妇女保健分会女职工职业与环境保健学组委员,甘肃省预防医学会妇幼保健专业组副主任委员,甘肃省预防医学会职业病专业组副主任委员,甘肃省优生优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002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聘为甘肃省计划生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并被甘肃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聘为甘肃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项目工程首席专家。2004年被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聘为甘肃省国际合作艾滋病防治项目专家组成员及甘肃省计划生育结合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获国家人口计生委“2006年度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