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龙,男,汉族,1962年9月生,四川西昌人,拥有在职大学学历。他于1980年2月开始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曾担任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然而,2022年5月,李玉龙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最终,2022年12月,李玉龙被双开。
人物经历
1980年2月至1995年5月,在会理镍矿职工医院工作;
1995年5月至1997年10月,任会理镍矿职工医院内科主任;
1997年10月至2007年11月,在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历任病区副主任、临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院长助理;
2007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2011年2月至2019年9月,任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021年12月,在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1][2]
接受调查
2022年12月消息,经攀枝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李玉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玉龙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玉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玉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依法判处
2023年1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李玉龙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3]
参考资料 3
- 四川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李玉龙被双开 — 界面新闻
- 四川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李玉龙接受审查调查 — 环球网-今日头条
- 落马科主任检举院长“立功”,检验科贪腐黑幕曝光 — 绥棱检察-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