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

李波

李波,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山东招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1991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0]

李波,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山东招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1991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现任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1]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烟台大学生物化学系生物化学专业学生

1991.07—1992.12烟台大学生物化学系政治辅导员

1992.12—1995.04烟台大学学生处学生公寓科副科长

1995.04—1995.12烟台大学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1995.12—1997.12招远市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

1997.12—1999.02招远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9.02—2000.01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2000.01—2001.01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1.01—2001.12招远市毕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办主任

2001.12—2002.12招远市毕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12—2007.01蓬莱市副市长

2007.01—2007.10蓬莱市委常委

2007.10—2009.11烟台市福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其间:2006.09-2009.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9.11—2011.11烟台市福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1.11—2012.12海阳市委副书记

2012.12—2013.01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3.01—2013.02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3.02—2015.08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5.08—2015.09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5.09—2016.02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6.02—2017.12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

2017.12—2019.08烟台市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19.08—2019.09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9.09—2019.10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党组成员

2019.10—2021.01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

2021.01—2021.04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栖霞市委书记

2021.04—2022.01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2.02,山东省日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3]

2023.04,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1]

任免信息

2021年1月,鉴于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山东省委决定,免去姚秀霞同志栖霞市委书记职务,同时决定,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李波同志兼任栖霞市委书记职务。[4]

2021年4月,山东栖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经省委研究决定,李波同志不再兼任栖霞市委书记职务[5]

2022年1月16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李波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3年2月13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李波拟任省管企业正职。[6]

2023年4月13日上午,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李波同志任集团党委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1]

参考资料 6

  1. 人事动态丨李波已任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董事长 — 大众日报-今日头条
  2. 李 波 副市长 — 烟台市人民政府网
  3. 选出新一届市委常委 — 日照市人民政府
  4. 因在笏山金矿事故迟报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山东栖霞市委书记、市长被免职 — 界面
  5. 包华任山东栖霞市委书记 — 澎湃新闻
  6.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17人拟任新职 — 今日头条-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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