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云(1933年8月23日-2026年1月21日),男,汉族,湖南娄底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历。中国法学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前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前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前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2][3][4][5]
李步云出生于革命家庭,15岁时就开始参加党的地下工作。[6][1]1949年11月,他被四野特种兵干部学校录取。[7]1950年10月23日,李步云跟随部队参与抗美援朝,先后参加了五次战役,于1952年负伤回国。[8][9]1959年,李步云考入北大法律系。[10][6][9]1961年,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0][11][9]1967年2月起,李步云开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之后担任研究员、《法学研究》主编、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理研究室主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3]1995年9月,李步云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3]2001年4月,他从社科院退休。2006年,他获首批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称号。[2][3][12]2018年,李步云受聘为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8]2021年5月,李步云担任湘潭大学特聘教授。[5]
李步云的学术专长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人权法学。[4]他一生专注于倡导依法治国和倡导人权,被称为中国人权法研究领域的开拓者、“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与江平、郭道晖并称“中国法治三老”。[6][7][8][13]他曾提出法治国家的10条40个字标准,并多次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修订等工作。[6]
2026年1月21日,李步云逝世。[14]
早年经历
李步云于1933年8月23日出生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的一个革命家庭,1948年9月就读于娄底连壁初级中学,同年,在李步云15岁时,他开始参加党的地下工作,参与组建湖南经世学会娄底分会,团结娄底市周围进步知识分子。[6][1][15]
1949年9月,李步云在娄底和乐坪小学任教。[10][6][9]同年11月,他被四野特种兵干部学校录取,在校学习半年后分配到四野炮一师26团政治处任民运干事。[7]1950年10月23日,李步云所在的“天下第一师”炮一师作为第一批参战的志愿军参与抗美援朝。10月25日,首战云山战役告捷,部队围歼了美军、韩军。抗美援朝期间,李步云先后参加了五次战役,于1952年负伤回国。[8][9]
1959年,李步云考入北大法律系。[10][6][9]1961年,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本科毕业后,他继续在北京大学读了研究生,成为法学家张友渔的开门弟子。[10][11][9]1965年,他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9][10]
工作经历
毕业后,李步云留任北京大学,长期从事法学研究。[9]他曾随学校社教工作团到四季青公社工作,担任公社工作队队长。在七个多月的时间里,他组织公社干部学习,正面领会文件精神,还组织人员清查公社及其直属单位如电影放映队的账目。[10][11]1967年2月起,李步云开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之后担任研究员、《法学研究》主编、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理研究室主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3]
1979年,李步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一文,认为“罪犯也有权利”,呼吁保护罪犯的权利,在学界、政界和司法界引起强烈反响。[6]
1980年7月,李步云正式被借调到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工作。期间,他为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起草《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负责法律部分。他还曾在40天内为《人民日报》写了11篇文章,进一步为1982宪法修改建言献策。[6]
1992年,李步云与王家福、刘海年等人正式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前后给中央写了六十多份内部报告,对中央制定政策起了一定的影响。[6]同年,他被准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3]1995年9月,李步云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理论法学、人权法学等。[2][3]1996年至1998年之间,李步云曾就“法治”问题在全国各地作了数十场专题报告,前后还发表了10多篇有关法治方面的论文。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2001年,李步云获中宣部、司法部“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同年4月,他从社科院退休。[5][2][3][12]
退而不休
2002年,李步云作为发起人和中国证监会的首任主席一起创立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后曾担任院长。2004年至2019年,先后受聘担任广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会委员,中共中央党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行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比较法研究会顾问等。[2][3]期间,在2006年,他获首批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称号;[2][3][12]2014年,李步云的《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获法治周末报社、凤凰网、广西师大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法治的突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项;2017年,他的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体系论纲》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此外,他的《迈向法治新时代——我的治学理念和实践》作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之一,获评人民出版社2017年度十大优秀学术著作。[2][3][16]

2018年,李步云受聘为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8]此外,他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等职务。[2][3]他还曾主编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一部《人权法》统编教材和《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专用人权教学教材,组织编写14本人权知识系列读本(警察、法官、检察官、未成年人、妇女等),创办了《岳麓法学评论》等知名法学刊物。[2][3]
2021年5月,李步云担任湘潭大学特聘教授。[5]
人物逝世
2026年1月21日,李步云逝世。[14]
研究成果
李步云的学术专长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人权法学。[4]他一生专注于倡导依法治国和倡导人权,被称为中国人权法研究领域的开拓者、“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与江平、郭道晖并称“中国法治三老”。[6][7][8][13]他曾提出法治国家的10条40个字标准:法制完备、主权在民、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律平等、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程序正当、党要守法。[6]
倡导依法治国
1979年9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工作的李步云发表《论以法治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喊出“依法治国第一腔”。四十年来,作为主要决策和建议专家,他参与和推动了1982年修宪、2004年修宪、“依法治国”入宪、人权入宪等国家法治的重要进程。[12][6]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文件起草建议上,李步云提出人大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依宪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等10条标准。这些建议基本都得到了采纳。[6]
倡导人权
2003年6月,在人民大会堂的一次座谈会上,李步云第一个发言提出四点建议,其中包括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并对人权概念作了解释。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宪法修正案。[6][5]
人物作品
李步云出版了超过30本书籍,发表了超过300篇文章。[10][11]
学术论文
| 刊物 | 刊登时间 | 论文名称 |
|---|---|---|
| 《法学研究》 | 1982年 | 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
| 1983年 | 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九十周年 | |
| 1992年 | 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
| 1995年 | 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 |
| 1996年 | 论依法治国 | |
| 2015年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论纲 | |
| 《学习与研究》 | 1982年 | 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学习宪法修改草案的体会 |
| 《法学》 | 1983年 | 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 |
| 1984年 | 社会主义法制同资产阶级法制的区别 | |
|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 1985年 |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若干理论问题 |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 1994年 | 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 |
| 《中国法学》 | 1996年 |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 1997年 | 跨世纪的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
| 《中国社会科学》 | 1998年 | 坚持实事求是 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笔谈 |
| 《人大工作通讯》 | 1998年 | 法治国家的主要原则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 |
| 《求是》 | 1999年 | 中国跨世纪发展的重要保障──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 |
| 2004年 | “搞法制靠得住些”——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 | |
| 《学习与探索》 | 1999年 | 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 |
| 《理论广角》 | 1999年 | 社会主义法治有十个标志 |
| 《山东人大工作》 | 2000年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
| 《中国纪检监察报》 | 2005年 | 公平正义: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基石 |
| 《人民日报》 | 2006年 |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 《学海》 | 2007年 |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法理学发展方向的确立 |
| 《学习与探索》 | 2010年 |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制度研究——在第五届东北法治论坛上的主题报告 |
| 《政治与法律》 | 2012年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论纲 |
| 《北京日报》 | 2015年 | 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 |
| 以上仅列举部分,资料参考:[17][18][4] | ||
社会责任
奖项设置
2013年8月23日,为纪念李步云为中国法学事业所做的巨大贡献,由淳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捐资设立“李步云法学基金”与“李步云法学奖”,每年评选和颁奖1次,颁发给国内国外对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学者。该奖之后成为中国法学界最有影响力的奖项之一,推动了中国法学事业和教学事业的发展。[2][3]
开班授课
2016年,广州大学设立了“步云班”培养优秀学生,李步云在全国首次给法学本科专业开设《人权法》课程。[2][3]
人物活动
1979年下旬,中国社科院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30周年研讨会,李步云在会上作了报告。[6]
2008年6月11日,李步云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师生开设《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讲座。[19]
2023年8月23日,“书剑人生——李步云学术思想研讨会暨李步云先生九十华诞志庆”在北京海航大厦万豪酒店举办,李步云出席并发言致谢。[20]
李步云还曾在“广财红色大讲堂”作讲座。[8]

个人生活
学术专著
以上仅列举部分,资料参考:[17][18][3]
个人荣誉
以上仅列举部分,资料参考:[2][3][12]
作品荣誉
以上仅列举部分,资料参考:[2][3][12]
参考资料 20
- 【人民日报】李步云:法治梦的追求者(法治人生) — 广州大学新闻网
- https://xiaoshuo.qq.com/read/1054237865/25
- 皓首丹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老专家风采 — QQ阅读
- 李步云教授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论法的精神|李步云:倡导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为华夏谋法治 — 澎湃新闻
- 专访著名法学家李步云:假话、违心的话决不能说 — 政事儿-百家号
- 李步云:推动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入宪|讣闻 — 财新网
- 参加地下工作、抗美援朝,红色人生——他是“法治三老”李步云 — 广东财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
- 李步云:发挥党史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 华声在线-百家号
- 我对中国民主法治是乐观的 — 财新网
- 我对中国民主法治是乐观的——专访李步云 — 中国法学网
- 著名法学家李步云逝世 — 澎湃新闻
- 悦读|那些大名鼎鼎的法学江湖名号,你知道几个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
- 著名法学家李步云逝世 — 澎湃新闻
- 红色光芒——记李步云青年期的革命故事 — 娄底新闻网-百家号
- 李步云 — 财新
- 李步云 — 中国知网
- 李步云 — 中国法学网
- 畅谈人权发展,圆续师生情缘――两代人权法学家同堂传授人权理论与实践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湖大法学院代表参加著名法学家李步云学术思想研讨会暨九十华诞志庆典礼 — 湖南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