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历
曾任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天津市和平区规划土地管理处处长,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局长助理、规划建设管理处处长,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天津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常委、常务副局长,天津市规划局常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2018年4月24日,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发布《关于我市规划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审批房地产项目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津纪通〔2018〕12号)。其中,李春梅,天津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